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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国停留超过183天要缴税

2015-11-24 1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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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随着世界交通水平和经济发展,越来越多人选择移民到其他国家,或者到其他国家旅游。但是美国有税收规定,三年内外国人在美国居住超过183天,就要给美国缴税。找法网小编为你介绍。

  外国人一年内居住在美国183天或以上,即使没有永久居民身分,也被视为税务上的美国纳税人,假如今年居住在美国31天或以上,而过去三年也曾在美居住,便要将今年居住的时间,加上去年居住时间的三分之一,再加前年居美时间的六分之一,若总数达183天,便自动成为美国纳税人,需要向美国政府申报海外资产和帐户。建议需要长时间在美国停留的中国居民,需要提前找到会计师做好税务规划,以免过重的罚金和不必要的税务支出。

  有几种比较特别的情况是不被计算在居美时间内,如在美国过境丶外国船只船员在美停留丶由于健康原因不能离开美国的时间丶留美学生的头五年丶加拿大和墨西哥居民白天过境工作等。

美国

  知识链接:哪些外国人在华需要缴个税?

  1、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

  2、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人;

  3、中国税法规定的全面纳税义务人,构成中国个人税收居民。

  注意,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是指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的个人。习惯性居住是判定纳税义务人是否居民的法律上的标准,如某人因学习、工作、探亲、旅游等而在中国境外居住的,在以上原因消除之后必须回到中国境内居住的个人,就属于习惯性居住的纳税人。外国人一次临时离境不超过30日,或者多次离境累计不超过90日的,都属于在中国境内居住满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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