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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改善货币资金的审计

2013-05-10 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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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货币资金是企业资金运动的起点和终点,其增减变动与企业的供应、生产和销售等经济活动息息相关。货币本身是一种可以充当一般等价物的特殊商品,很容易发生舞弊、盗窃等问题。笔者通过参加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

  货币资金是企业资金运动的起点和终点,其增减变动与企业的供应、生产和销售等经济活动息息相关。货币本身是一种可以充当一般等价物的特殊商品,很容易发生舞弊、盗窃等问题。笔者通过参加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审计实务,并进行深入分析总结,对货币资金的审计进行探讨,为货币资金审计提出更为合理的建议,以便达到货币资金审计的目的。

  一、库存现金审计

  以中国某科学院下属子公司的货币资金审计为例。

  通过审查现金盘点表,发现该公司的现金盘点金额和2005年12月31日现金数额相等,不存在盘点调节金额,不存在审计基准日至结账日收入数和审计基准日至结账日支出数。事实上,该公司每天都发生现金的收入和支出。人们不禁要问,公司如何会出现2006年2月1日现金盘点的金额与2005年12月31日现金结账的金额完全相同的情形呢?对现金审计作进一步的了解,审计人员发现该公司的出纳并不是从保险柜中取出现金进行盘点,而是从保险柜中取出预留的部分现金进行盘点。即进行盘点的金额是根据2005年12月31日结账时的现金余额预存下的。2006年1月1日起用于企业日常收支的现金是与预留下来的现金分别存放和管理的。显然,不能达到现金抽查盘点的预期目的,也不能达到现金的存在性、完整性和期后事项进行实质性了解的目的。

  同时对另一家公司进行现金盘点时(该中心出纳人员同时管理五家平行子公司),又发现2006年2月1日现金盘点的金额与2005年12月31日的现金余额不符,差额为0.2元。事实上,该公司并不存在审计基准日至结账日收入数和审计基准日至结账日支出数。见到这种情况,该公司出纳就轻易地从其他公司的现金中抽取了0.2元补在该公司中。

  通过现金实地审计,表面上该企业的会计操作没有违反相关的会计法规和准则,但从内部控制的规范性和有效性来看确实存在着一些问题。

  因此,审计人员在执行现金的实质性审计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审查现金收入时主要审查收据和明细账

  对收据的存根应逐笔与现金明细账核对,注意其中未使用过的收据是否妥善保管,有无缺页,收据号码、印数是否相符;已使用过的收据存根,号码是否连续,有无缺页;有无不给收据而收现金,执法部门收据有无给白条收据或自制一般收据现象;是否账上有收据号码而存根上没有;收据的抬头、日期、金额、事由是否有涂改,复写的上下联是否相符等。对于那些收入业务与被审计单位经营活动无关的现金收入要查明原因,并做出相应的记录。

  (二)审查现金支出时重点是白条付款和收据

  白条这种凭证一般要有领款人签章、单位领导批准才能作为付款凭证入账。应重点审计金额较大,支付理由不充分的白条,特别是材料采购,购买商品的白条尤其要作为审查的重点,因为很多企业将它作为贪污,虚增工程成本的手段。

  (三)审计收据是否存在重复报销的情况,其金额是否超出现金支付的标准,是否用于违反现金支付规定的支出。对于用收款收据支付货款的情况,应查明进行会计处理结算的原因。对于自制的付款凭证,包括工资、奖金、各种补贴等发票领取人签字,若发现签字雷同,或一人代领多人工资的支付凭证要进行详细认真的审计。

  (四)盘点现金

  进行现金盘点时要注意两点:一是一定要突然,以防当事人临时东拼西凑,弥补漏洞;二是要了解清楚除了出纳员的库存现金外,其他部门或个人在出纳员处是否存放现金。若有应一并查点,不能遗漏。另外在审计时,发现现金长期保持高额结存额的,应查明其是否有挪用或白条抵库现象。

  二、银行存款审计

  (一)关联方关系问题

  事务所进行银行存款审计时,银行存款户在2005年年初和年末余额均为零,且年内借贷方有等额的发生额。紧接着审计人员对该账户年内的借贷方发生额进行了抽凭测试,发现该账户的年内各月发生额比较均匀,金额相差不大。对该企业出纳询问得知,该企业有一家子公司,简称出版公司,该公司员工的工资、奖金、补助等均由该中心按机械科学院的工资奖金发放办法统一计提,并统一拨款发放。由于出版公司的基本账户主要用于发放职工的工资、奖金、补助这类用途,故出版公司在工商银行首体支行开设的基本账户由该中心代为管理。

  由于历史原因,我国国有企、事业单位,存在母子公司关系,上下级公司关系与关联方关系,导致资金公用、共同管理的现象十分普遍,许多单位的财务部门多集中在一起办公,一个出纳人员同时管理几家单位现金和银行存款。

  财政部颁布了《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货币资金(试行)》,审计人员有了行为指南。在第二章第六条中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可是仔细研究文件,发现该规定并没有禁止一位出纳人员同时管理多家账户的条款,更没考虑到同时管理的多家企业存在关联方关系的情况。如果出现关联方关系情况,笔者认为可以令A会计人员担任a公司的出纳人员兼b公司的会计;令B会计人员担任b公司的出纳兼a公司的会计。这样即避免了一人兼任不兼容职位,又避免了因关联方关系的存在可能产生的问题。

  该公司的银行存款基本户还有两个。根据国家规定,一个企业只能选择一家银行的一个营业机构开立一个基本存款户,不得在多家银行机构开立基本存款户,也不得在同一家银行的几个分支机构开立多个一般存款户。显然,企业银行开户就是不符合规定的。

  (二)定期存款的利息问题

  观察该公司银行存款明细表还可看出,该公司的定期存款占期末余额总数的比例比较大,占到了57%。理论界认为,一年以上的银行存款不属于企业的流动资金,不应在银行存款账户中核算,而应在其他货币资金账户中核算。而各企业对一年以上银行存款的核算均在银行存款账户中进行。鉴于这种现状,将一年以上银行定期存款在银行存款账户中进行审计。由于一年以上银行定期存款的利率远高于活期银行存款利率,所以在对一年以上定期银行存款进行审计时不仅要证实银行存款的存在性,还要加强对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收入的审计。因为一些有较多闲置资金的企业可能会用公款私存的方法套取其高于活期存款的利息差额。为此,需要编制定期银行存款的利息收入表,对其在存款到期后产生的利息进行测算。

  通过编制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测算表发现,一年期的固定存款就高于活期存款利息很多,随着存款年限的增加,存款利率和产生的利息将会比活期存款利息更高。因此,在进行定期存款利息的审计时还要同时进行财务费用的审计。企业记录定期银行存款存入的凭证为银行定期存款证实书,将定期银行存款利息记入财务费用的依据主要为存款到期后银行给出的定期存款余额对账单,并且一般是在定期存款到期后一次性按定期存款余额对账单的金额将利息记入财务费用。随着银行业务的不断发展,目前,银行又开设了定期存款约定转存的业务。这项业务是指当银行定期存款到期后,银行将存款的本金和利息的总额作为本金按企业在第一次存款时约定的转存期,作为定期存款存入银行。以约定转存方式存入银行的存款不再开具银行定期存款证实书。就是说,以约定转存方式存入的定期存款没有供企业入账使用记账凭据,而且由于前一期到期的定期存款没有定期存款对账单,所以在记录财务费用时,也没有记账凭据。这就给进行银行存款审计时又带来了新的麻烦,只能对定期存款的利息进行估算。为了准确估算未到期定期存款的利息,审计人员在测算银行约定转存定期存款时要追查到该笔存款最初的银行存款证实书进行测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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