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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发展黑龙江省农产品深加工业的对策选择

2010-08-29 2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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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黑龙江省地处我国东北边陲,地域辽阔,农业资源丰富,是全国最大的粮食生产基地,主要粮食品种中的玉米、大豆、小麦、水稻以及经济作物中的油料、亚麻、甜菜都比较有名。然而,由于农产品中优质高效品种少,原字号、初加工的产品占相当大比重,高科技含量、高附加值的

  黑龙江省地处我国东北边陲,地域辽阔,农业资源丰富,是全国最大的粮食生产基地,主要粮食品种中的玉米、大豆、小麦、水稻以及经济作物中的油料、亚麻、甜菜都比较有名。然而,由于农产品中优质高效品种少,“原字号”、初加工的产品占相当大比重,高科技含量、高附加值的深加工少,以致我省的农业资源优势并没有转化为经济优势、农业大省并没有转化为农业强省,这对于全省“三农”经济的长期、快速发展是十分不利的。农产品加工业是农业生产的后续产业,发展农产品深加工业,有助于发挥我省作为农业大省的资源优势,对加快现代农业建设,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引导农业结构调整,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增加农民收入必将产生积极的作用。

  一、发展农产品深加工业的重要意义

  发展农产品深加工业,是扩大农业产业化经营规模的重要途径。而扩大农业产业化经营规模、全面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是全面提升农业国际竞争力的迫切需要。发展农产品深加工业要求我们支持农产品加工骨干企业实行优质农产品基地建设,实现科研开发、生产加工、营销服务一体化经营,其结果必然是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规模的进一步扩大。

  发展农产品深加工业,是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来源。农产品加工业为农产品提供了需求空间,使农产品的价值得以实现,不仅可以有效降低农业生产的风险,而且可以大幅度地提高农产品的综合利用水平和产品的附加值,使农民从事农业生产的收益得到保障。农产品加工业能够引导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延伸农业产业链,提高农业的平均利润率。农产品加工业能够大量吸纳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拓宽农民增收渠道。据测算,我国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农业产值的比值每增加0.1个百分点,就可以带动230万人就业。有研究表明,农村劳动力的转移与农民人均收入呈正相关:劳动力转移每增加1%,农民人均纯收入就可增长2.28%。通过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引导农业生产基地集约化,带动相关产业尤其是服务业的发展,有利于利用工业化提高广大农民的生活水平,建立有利于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结构的体制,逐步形成城乡统一的要素市场,增强农村经济发展活力。

  发展农产品深加工业,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客观要求。我们在推动农业发展的过程中,要充分考虑资源和环境的承受能力,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强烈地要求农产品必须进行深加工。这是因为,发展农产品深加工业是发展农业循环经济的重要渠道,对有限的农业成果进行深层次加工,减少对“原字号”农产品的直接消费,把农产品中含有的任何有效成分都要毫无浪费地加工出来,可以最大限度地缓解土地资源紧张局面,大力降低农业污染,为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创造条件。[page]

  二、黑龙江省农产品深加工业存在的问题

  (一)企业规模小而分散,品牌多而杂,难以形成竞争优势。近年来,黑龙江省农产品加工业有了较快发展,2007年,全省玉米、水稻、大豆、小麦、马铃薯等主要粮食作物的加工能力达到4100万吨,比2000年增长4倍;农产品精深加工程度达到15%以上,比2000年提高了10个百分点。同时打造了“完达山”、“红星”、“飞鹤”等5个国家驰名商标和“五常”、“泰丰”等12个中国名牌,大大提高了黑龙江农产品在国内外的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但全省大多数农产品加工企业仍处于小规模分散经营阶段,品牌杂、小、弱,难以创建知名品牌和形成整体优势。

  (二)农产品加工企业与农户之间利益连接机制不完善。在发达国家,农产品加工企业一般采用“企业+农场”的形式,自己投资建立生产基地,与农场主签订合同,为农户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尤其是技术服务,农业的纵向一体化程度不断加深。近年来,全省各级政府通过不同的方式在农产品加工企业与农户之间做了大量组织协调工作,使加工企业原料基地面积不断扩大。但由于农户数量多、规模小、生产分散,农业产业化集中程度低,专业化进程缓慢,农产品原料基地形不成规模,存在分散生产与集中加工的矛盾,农产品加工企业与农户之间基本上还是一种松散的买卖关系,而不是一种固定的契约关系或连成利益共同体。

  (三)农产品加工业档次低,深加工、精加工不足,产品结构单一。全省农产品加工企业多数只经过简单加工就把产品投入市场,进一步深层次加工的数量所占比重小,多层次开发的产品数量就更少了。例如,发达国家通过对玉米的精深加工,可开发出3000多种产品,我国只有20多种,而黑龙江省形成规模的玉米加工产品品种只有4~5种。

  (四)加工技术与设备落后,技术创新能力不强。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黑龙江省农产品加工技术装备普遍落后15~20年。大多数农产品深加工的中小企业技术水平低,设备落后,缺乏高质量和高水平的监测手段。农业科技工作重点放在产中领域,忽视对产后领域的科研工作,造成农产品加工领域技术创新能力不强。主要表现在,产品粗加工多,精加工少;初级产品多,深加工产品少;中低档产品多,高档产品及高附加值产品少;企业物耗高,产出效益低。

  三、加快发展黑龙江省农产品深加工业的策略[page]

  (一)充分发挥政府的政策导向作用。政府应加强地方和行业主管部门的管理和协调,加强对农产品加工业进行规划、指导,进一步规范市场,避免出现产业趋同和低水平重复建设现象,促进农产品加工业的健康发展。各级地方政府应结合本地实际,对参与农产品深加工的企业提供优惠的财政、金融、税收等政策支持。政府还应引导农产品加工企业对初加工后的副产品和有机废弃物进行系列开发,引导加工企业努力实现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促进再生资源的循环利用和非再生资源的节约利用,最大限度地减少农产品加工业对当地环境造成的污染。地方政府要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加快区域招商引资步伐。目前,我省的农产品深加工行业基础薄弱,规模小,技术含量低,效益差,招商引资可以为省内农产品加工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注入活力,弥补企业资金、技术和人才的不足,盘活企业闲置的固定资产,壮大本省农产品加工企业的实力。在招商引资的过程中,政府应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完善交通、通讯设施,同时为企业提供更为优惠的投资软环境,吸引国内外投资商将资金和技术主动地投向我省。

  (二)农产品深加工企业要以市场为导向,推动农产品加工业不断上层次、上水平。要注重把握消费市场发展趋势,调整产品结构。要着重发展需求收入弹性高、高附加值的农产品加工业。要适应市场细分化的需要,加强农产品加工业的开发,着重发展潜力大、加工比重低的产品,如粮食、水果、畜牧产品等。要积极开发名特优新产品,增强品牌意识,争创名牌。要加大技术改造投入,积极引进国外先进的农产品加工技术和储运、保鲜技术。要加强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走产、加、销一体化的道路,要加强农业先进技术的推广普及和对产中的技术指导服务工作,提高农产品品质,使农产品的形态、质地、颜色、营养含量和卫生标准等符合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特殊要求。要着力打造一批在国内外具有竞争实力且占有较高市场份额的龙头企业,带动全省农产品深加工业的全面、跨越式发展。

  (三)加大金融对农产品深加工业的支持力度。首先,农业发展银行应进一步拓宽业务领域,把各种具备发展潜力的农产品深加工企业都纳入其信贷范围,更好地发挥政策性金融对农业产业化的扶持作用。其次,对国家级重点农产品深加工龙头企业商业银行上级行应给予基层机构较为灵活的信贷发放和管理权限,并在资金调度上予以必要支持,给龙头企业跨区经营提供方便。再次,创新担保形式,积极采取动产抵押、仓单质押、权益质押等担保方式,解决农产品深加工企业贷款担保难题。探索用生长期或收获期农作物抵押贷款的办法,允许企业以原材料、产成品等动产抵押,推广期货仓单、进出口环节仓单以及其他仓储机构出具的物权仓单质押的做法,加快实行保单质押、土地出租、入股权益质押等担保形式。同时积极开办各种形式的农业产业化信用担保机构,鼓励现有商业性担保机构开展面向农产品深加工企业的担保业务。第四,扩大对农产品深加工龙头企业的信用贷款。金融机构可在信誉评价和建立贷款档案制度的基础上,对资信状况好、资产实力强、发展潜力大的农产品深加工龙头企业核定信用额度,用于企业收购与基地农户签订合同的农产品。第五,鼓励龙头企业资助农户参加农业保险。这一方面可以减轻参保农民的保费压力,解决农民投保能力低和农民组织化程度低带来的保险运作成本较高的问题;另一方面,可以强化龙头企业与农户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合作机制,促进农业产业化的农业保险的持续健康发展。第六,充分发挥资本市场的功能,促进农产品加工企业加快发展。对农产品深加工龙头企业的投资项目,可采取发行债券的方式筹集资金,也可以组建股份制的公司上市发行股票筹集资金。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我省农产品深加工龙头企业通过联合、兼并、收购等资本运营方式,实现“强强联合”、“强弱联合”,培育和组建一批资本结构多元化、产品科技含量高、加工程度深、产业链条长、增值水平高、出口能力强、符合综合利用和循环经济发展要求的产品和大型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提高产业的集中度和核心竞争力。[p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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