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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浙江省农业技术推广基金会有关所得税问题的复函

2011-03-03 1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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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浙江省农业技术推广基金会有关所得税问题的复函各省辖市地方税务局,常熟市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分局:现将国税函[1997]54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资产投资企业变更经济性质征收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的批复》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浙江省农业技术推广基金会有关所得税问题的复函

各省辖市地方税务局,常熟市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分局:


  现将国税函[1997]54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资产投资企业变更经济性质征收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的批复》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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