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湖北随县工商局消息,近日,该局依法查处了某房地产有限公司从事不正当有奖销售案。
据执法人员调查,当事人在商品房有奖销售活动中将特等奖设为“XX”牌轿车,而该轿车市场售价在80000元左右,远远超过法律规定的5000元,属于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
随县工商局执法人员在对其进行法律知识宣传和行政指导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依法对其作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和处以罚款800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