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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江市环境监测站规章制度

2012-12-27 0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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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财务管理制度1、本单位实行民主理财。经费日常管理工作实行领导审批,报帐员负责的办法。财务人员保证及时合理的供应资金,支持事业发展及工作任务的完成。2、财务人员必须对报销凭证进行严格认真审核,各种凭证必须符号财经纪律,要求各种手续齐全,填写项目清楚正

  财务管理制度

  1、本单位实行民主理财。经费日常管理工作实行领导审批,报帐员负责的办法。财务人员保证及时合理的供应资金,支持事业发展及工作任务的完成。

  2、财务人员必须对报销凭证进行严格认真审核,各种凭证必须符号财经纪律,要求各种手续齐全,填写项目清楚正确,经手人、证明人一定要签名盖章。

  3、对于违纪、违法或营私舞弊的凭证,财务人员应拒绝受理,并查明原因。

  4、各种物资入库应有严格的手续、财务和保管人员要及时记帐和盘库。

  5、报帐员对各项经费支出,要严格把关,有权对不合理的支出提出批评意见和拒绝支付。

  6、财务管理接受群众的监督。

  7、上述各条如有与《会计法》或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相冲突的地方,以《会计法》或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为准。

  车辆管理制度

  1、为保证环境监测用车和工作用车,本单位车辆均由办公室负责管理和调度,各室使用车辆事先提出用车计划。

  2、兄弟单位借用车辆时,办公室根据车辆使用情况,经领导同意后,可按手续派车,收交车辆使用和汽油费。

  3、驾驶员应爱护车辆及其装备,及时做好用车后的保洁、保养工作,并适时提出大、中修计划并负责实施,车辆保养费及汽油费均于年初提出计划,纳入预算。

  科技资料、图书管理制度

  1、图书、资料的购置与收集

  (1)、同时、杂志、资料的预定,由办公室定期造册,经站长室批准。购回后的图书、资料由档案人员验收登记入库。

  (2)、本站人员参加各级工作会议,应将会议所发材料,在报销差旅费前,全部上缴档案室统一保管使用,否则不予报销。

  (3)本站人员未经批准在外地购回的图书资料,如需报销,须经相关部门审查是否对口,如不适用,不予报销。

  (4)、为积极配合环境监测工作需要,各室应主动加强同各地各部门的联系,力争资料来源广泛,及时收集。

  2、图书、资料的管理

  (1)、图书、资料验收入库时,应进行鉴别、分类、编号、登记。

  (2)、图书、资料按“中国·资法”进行分类编目,以环境工作为中心,根据本站工作情况,对环境科技类进行细分,其它学科粗分。

  (3)、及时将内部刊物及会议材料进行收、分、编、管、誊写好检索卡,按年装订好各类期刊杂志,归类保管,编号入卡,并妥善保存。

  (4)、图书、资料的借阅

  A、图书、资料借阅必须办理借阅手续,并要求尽快归还,加快周转速度。

  B、专业性工具书由各室统一办理,专人保管。

  C、借阅科技档案卷宗,应自觉爱护,保持宗卷的完整、清洁,不得随意涂改或撕页,不得随便泄密,否则将追究责任。

  D、借阅图书、资料如有损坏、丢失,由借阅者负责赔偿,情节恶劣的将给予行政处分。

  E、外单位人员借阅资料或科技图书,一律凭介绍信由站长室批准。

  F、为节省科技人员寻找资料时间,在可能情况下,将最新图书、期刊资料中有关环境监测方面的内容,编录索引目录卡。

  科技档案管理制度

  1、本站的科技档案是全体人员辛勤劳动的结晶,也是直接反映靖江市的环境状况的第一手历史资料。必须完整、正确、系统地把本站科技档案管理好。

  2、本站的所有监测、科技档案,均为国家财富,应集中档案室保管,各室和个人不得保管和占有。

  3、各室要将科技材料的收集、积累、整理、归档等工作纳入计划,积极支持和协办。

  4、归档要求:

  (1)、凡本站所产生的任何资料。

  (2)、归档用纸要优良、字迹清楚,资料审核手续齐全。

  5、归档范围和时间要求:

  (1)、所有监测原始记录。

  (2)、所有监测报告。

  (3)、专题报告、任务书、协议书、合同等。

  (4)、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工作方案、实施办法、会议记录等。

  (5)、上级来文、内部发文等。

  (6)、技术报告、论文、专著等。

  (7)、所有仪器的说明书、安装调试记录等。

  6、科技档案供本站人员使用,一般不得外借,如因工作需要,需经站领导批准。

  7、科技档案如需修改,须经站长同意后方可进行,并在修改处签名。

  8、科技档案,档案室无权销毁资料,如需处理,须经站长同,并保留被销毁材料的清单。

  实验室内部沟通制度

  1、站长应定期或不定期地通过管理层例会制度、全员会议等方式保持与全体人员的沟通,解决实验室的技术管理、质量管理和行政管理中出现的涉及职能分配和资源配置等方面的问题,促使部门和人员间相互了解各自的工作,促进工作质量,提高工作效率。

  2、质量负责人应有直接的渠道保持与站长的接触,负责对管理体系的有效性进行定期、不定期监督检查或内部评审,将发现的问题向站长汇报,对文件性不符合或实施性不符合采取纠正或纠正措施。

  3、技术管理层应将所分管部门的技术任务和质量管理等工作完成情况向站长汇报,如工作难以达到预期效果,应及时与站长沟通。

  4、技术业务室负责与客户的良好沟通,负责掌握各项委托任务的履行情况,负责与客户及时沟通。

  5、各部门之间及各人员之间需要沟通的事宜,可通过信息交流表、电话、email、各类工作或体系运行报告及口头交流等多种形式进行沟通,如存在沟通后不能解决的问题,可递交分管站领导或站长解决。

  为客户保密和保护所有权制度

  1、 保密工作的执行

  1.1 分析人员应妥善保管好原始记录,监测结果应注意保密。

  1.2 采用计算机或自动设备采集、处置、运算、记录、存贮、报告或检索时,应建立计算机数据的访问权限,防止非授权人接触和修改计算机记录。

  1.3 报告编制人员及参与报告审核的人员应对报告的内容保密。

  1.4 当委托方要求用电话、电传、图文传真或其他电子和电磁设备传递结果时,应保证工作人员遵循相应的保密制度,并为委托方保密。

  1.5外单位需索取监测数据(只适用于环境监测数据)时,应遵循保密的原则,经站长批准后,方可提供。

  1.6任何个人不得随便以个人名义或变相形式发表监测原始数据及资料,违者必须追究相关责任。

  2、失密后的处理程序

  2.1 本站严格保密委托单位的监测数据、报告、技术资料,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向外泄露或转让,若发生此类事件,办公室应负责追究当事人责任,填写“失密事件处理记录”,上报站长批准后执行。

  2.2 对失密当事人处理可分为:批评教育、书面检查、警告、停职察看、开除公职等五种形式,记入本人档案,并作为年终考核内容之一。

  2.3 办公室负责向受损失单位书面致歉,妥善处理赔偿事宜。

  服务和供应品的采购制度

  1、服务和供应品的识别

  1.1办公室与技术业务室负责识别本站对监测质量有影响的服务和供应品。

  1.2办公室负责与本站监测质量有关的供应品主要包括:仪器设备(低值)及其配件,试验耗材(标准物质、试剂、玻璃器具等)。

  1.3 质量管理员负责与仪器设备有关的服务主要包括:仪器设备的检定、校准、安装、调试和维修。

  2、采购计划

  2.1 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在每年12月份向办公室提出本部门与监测工作有关的服务和供应品的下年度需求计划,填写《服务和供应品年度采购计划表》。对有特殊技术要求的供应品或仪器设备,应详细描述其技术参数要求,如规格型号、技术要求、质量性能和有效期等信息。[page]

  2.2 每年1月份办公室编制本站与监测工作有关的《服务和供应品年度采购计划表》,交站长批准后实施。

  2.3 各部门因临时工作需求也可向办公室提出未列入年度计划的购置申请,填写《服务和供应品采购申请表》,经分管领导审核、站长批准后实施。

  3、 合格服务和供应方的评价和选择

  3.1 评价服务方和供应方的主要原则

  ⑴经过调研证明有相应的资质和能力;

  ⑵其服务和供应品质量能满足本站的使用要求;

  ⑶在满足质量要求的前提下价格优惠。

  3.2 评价服务方和供应方的主要方式

  ⑴站服务和供应品购置人员组织服务和供应品使用部门评价服务和供应品的质量状况。

  ⑵在采购大型仪器设备前,站设备管理员组织使用部门负责调研产品和服务质量,了解仪器设备的量程、精度等技术性能,填写《购置仪器调研报告表》,由站长批准后实施。

  (3)站服务和供应品购置人员负责进行服务方和供应方的资质、能力评价、服务和供应品采购的价格调研和质量评定,对于同类服务和供应品,一般至少取得3家质量和价格方面的信息以供选择。

  3.3站供应品购置人员根据评价的主要原则和上述评价信息选择合格的服务方和供应方。

  4、采购

  4.1办公室负责按照经过批准的采购计划或《服务和供应品采购申请表》、服务方和供应方的评价和选择结果进行服务和供应品的采购。

  4.2 采购服务和供应品前,站供应品购置人员根据已掌握的服务和供应品信息,填写《服务和供应品购置审批表》,经办公室审核、站长批准后实施采购。《服务和供应品购置审批表》应包括服务和供应品的质量、技术、服务要求等方面的必要信息。

  4.3 对于列入政府采购范围的服务和供应品的采购,由办公室办理政府采购手续,站设备管理员组织使用部门向办公室提出采购的技术和售后服务要求。

  5、 检查和验收

  5.1办公室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对采购的服务和供应品进行检查和验收,记录服务和供应品的内容,对服务和供应品的质量进行评定,评定结果符合要求后投入使用。

  5.2对采购的大型仪器设备,站设备管理员组织各部门相关人员进行安装调试,必要时请供应方参加安装调试,并由仪器设备使用人员编制《仪器开箱验收单》和《仪器使用作业指导书》。

  5.3站设备管理员在仪器设备验收时,应及时将仪器装箱单、保修卡、合格证和说明书等收集建档。

  5.4服务和供应品检查评定结果不符合要求时,由办公室负责采取纠正措施,包括办理退货或更换手续、重新提供服务,直至达到要求。

  6、服务方和供应方的监督管理

  6.1站供应品购置人员负责建立《合格服务和供应方名录》,获得并保存其注册资料、有关符合性证明记录和本站对其评价的结果。

  6.2站供应品购置人员每年组织对服务方和供应方的资质、能力和服务质量进行评价,填写《合格服务和供应方使用意见反馈表》,更新《合格服务和供应方名录》。

  7、供应品的储存

  站供应品购置人员负责将检查验收符合要求的供应品入库,储存于环境条件符合要求的场所,妥善保存和管理,避免混淆、损坏、变质、污染和过期失效;建立供应品入库、领用记录;定期检查储存供应品状态和仓库环境条件,检查时填写《供应品贮存环境检查记录表》。

  8、供应品的领用

  各部门因监测工作需要领用供应品时,由申请人填写《供应品领用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向站供应品购置人员申领。

  分包控制制度

  1、 监测科室因监测能力限制或工作量过大,经站长批准,可将监测工作的一部分或项目委托外单位承担,技术业务室组织有关人员研究确定分包单位。

  2、技术业务室应对分包单位的承检能力进行评审(评审依据:该单位是否通过实验室认可或计量认证,分包监测项目应是其实验室认可项目表或计量认证项目表中的项目),以确认分包方案符合本实验室认可细则的相关要求,并有能力完成分包任务。技术业务室负责人负责填写《分包单位能力评审报告》,交站长审定。

  3、技术业务室负责人根据分包监测项目的要求,与分包方签定《监测分包协议》,由站长审批签字。协议书须明确:协议双方的责任、分包测试的要求(包括人员、设备、记录及报告编制要求等)及测试费用等。

  4、由技术业务室根据协议规定,将样品送至分包单位测试,测试结果应归档保存。

  5、 监测报告中应注明由分包实验室完成的测试项目。

  6、对于客户或法定管理机构指定分包方的情况,应保存其全部(或相应)客观证据。

  7、本站就分包方的工作对客户负责(由客户或法定管理机构指定分包方的情况除外)。

  8、技术业务室在必要时委派有关人员检查分包方工作质量,必要时采取纠正措施或更换分包方。

  9、技术业务室应建立《合格分包方名录》,获得并保存其注册资料和技术能力证明材料,如分包方的认可监测项目清单、认可证书、本站对分包方工作质量调查的结果等。

  10、技术业务室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对分包方的技术能力进行评审,及时更新《合格分包方名录》。

  合同评审制度

  1、业务受理和实施工作分类

  1.1客户送样委托分析

  合同金额

  (万元)受理内容实施(承担)科室及实施内容

  ≤0.30相关科室指导客户填写《客户委托监测项目书》,受理人员在委托书上签字(合同评审)生效,将委托任务安排给相关业务科室。必要时与客户进一步交流,实施样品采集和样品分析,完成客户委托任务,数据报技术业务室编制监测报告。

  0.30—3.0相关科室指导客户填写《客户委托监测项目书》,将委托信息传递给相关业务科室。与客户进一步交流,编制《科技服务合同》,由部门负责人负责评审并告知分管领导,报站长批准;实施样品采样、分析,数据报技术业务室编制监测报告。

  >3.0相关科室指导客户填写《客户委托监测项目书》,将委托信息传递给相关业务科室。与客户进一步交流,编制《科技服务合同》,由部门负责人负责初评后交分管领导评审,报站长批准;实施样品采样、分析,数据报技术业务室编制监测报告。

  1.2 客户委托采样、分析

  合同金额

  (万元)技术业务室受理内容实施(承担)业务科室及实施内容

  ≤0.30初步了解客户委托需求,填写《客户委托监测项目书》,将委托信息传递给相关业务科室与客户进一步交流,项目负责人在委托书上签字,与客户签订科技服务合同,经合同评审后报站长批准生效,实施采样、分析,完成客户委托任务。

  0.30—3.0初步了解客户委托需求,填写《客户委托监测项目书》,将委托信息传递给相关业务科室与客户进一步交流,与客户签订科技服务合同,由部门负责人负责评审并告知分管领导,报站长批准生效;实施采样、分析,完成协议书规定的任务

  >3.0初步了解客户委托需求,填写《客户委托监测项目书》,将委托信息传递给相关业务科室与客户进一步交流,与客户签订科技服务合同,由部门负责人负责评审,报站长批准生效;实施采样、分析,完成合同书规定的任务

  1.3 例行监测任务

  对于上级下达的例行监测任务,由技术业务室负责受理,并分解至相关实施部门;相关实施部门负责完成下达的任务。

  1.4专项监测任务(课题)

  对于上级下达的专项监测任务(含课题),由技术业务室负责受理,将监测信息分解、传递至相关实施部门,各相关部门负责完成下达的专项任务。[page]

  2、业务受理和实施工作过程及要求

  2.1 委托业务受理

  技术业务室负责委托监测业务的受理。在受理时应了解和记录客户的名称、委托内容和要求、联系人和联系方法等情况,尽可能多地了解样品信息和客户需求,同时向客户明确本站的业务范围。

  2.2 委托任务安排

  技术业务室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递至分析室、仪器室或现场监测室。分析室、仪器室或现场监测室接到技术业务室传递的受理信息后,及时安排项目负责人负责该项工作。

  2.3 合同编制

  项目负责人负责与客户进一步交流,根据委托任务类型和监测费数额大小,必要时指导客户填写《客户委托监测项目书》,编制《科技服务合同》,合同书应准确描述客户的委托监测目的、委托内容和要求,包括对客户要求的监测方法的描述。如果客户对合同形式有具体要求,在本站具备能力的前提下,一般尽量满足客户的要求。

  2.4 合同评审

  项目负责人所在部门负责人或分管站领导对协议书或合同书的可行性进行评审,考虑技术能力、法律、财务和时间等方面内容,必要时包括分包方的工作内容,合同评审应形成相应记录。合格的服务合同应满足以下要求:

  ⑴对客户提出的监测目的和要求(包括所使用的监测方法)在合同中合理、明确、完整地描述。

  ⑵合同内容应符合《合同法》的相关条款和《江苏省环境监测专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⑶本站可利用的监测能力(包括可选合格分包方的监测能力)能覆盖合同工作内容。

  ⑷工作内容涉及分包方时,分包工作应征得客户同意,并尽可能获得客户的书面确认。

  ⑸合同完成时间与本站人员、资源配备相适应。

  合同评审结论有以下两种情况:

  ⑴合同评审合格时,项目负责人及时将合同评审结论通知客户,与客户签订合同。

  ⑵合同评审不合格时,将合同评审不符合原因通知项目负责人,由项目负责人负责修改合同,并在将合同修改至符合要求、报合同评审人员评审、站长批准后,将合同评审结论通知客户。

  2.5 合同签订

  《科技服务合同》经站长批准、客户确认后生效。对于合同金额在0.30万元以下的委托项目,项目负责人、受理人员在客户填写的《客户委托监测项目书》上签字(合同评审)生效。委托书、协议书或合同书签字生效后,交一份至办公室财务人员备案。

  2.6 合同履行

  项目负责人组织实施客户的委托监测任务。如在合同履行时发现工作有偏离,项目负责人负责及时通知客户;如客户要求修改合同,项目负责人应与客户共同商定修订方案,由合同评审人员进行合同再评审,并由项目负责人及时将修改内容通知有关人员,防止工作差错造成损失。合同履行期间,项目负责人应保存就客户的要求或工作结果与客户讨论的记录。

  2.7 客户要求满足的确认

  合同履行结束后,项目负责人应及时将合同(包括合同评审记录、修改合同所做的再评审记录)、合同履行期间与客户讨论的记录、监测报告及所有相关资料交业务室保管。对于上级下达的例行监测任务,项目负责人应及时将监测报告、下达任务文件交业务室保管。技术业务室负责通过检查监测报告审核、签发记录的方式确认客户或上级部门要求是否得到满足。技术业务室对于满足要求的监测报告予以交授权签字人签发;发现客户或上级部门要求没有得到完全满足时,应及时了解情况,向该项任务实施部门的站分管领导报告。

  客户投诉处理制度

  1、投诉的受理

  1.1 客户对测试结果如有异议,可在接到测试报告后十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诉,详细说明申诉的理由及有关依据,并填写“抱怨申述登记表”。

  1.2 技术业务室受理申诉,填写“抱怨受理登记表”,及时报告质量负责人,质量负责人主持处理。

  2、投诉的调查处理

  2.1 对一般事务投诉的调查处理

  2.1.1各部门负责人负责调查处理客户对本部门的投诉,分析产生投诉的原因,采取必要的处理措施,并将处理结果记录在《客户投诉处理登记表》《投诉受理登记表》中,交技术业务室。

  2.1.2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难以调查处理的客户投诉,在《客户投诉处理登记表》中记录下来,交办公室。

  2.1.3办公室组织有关责任部门和人员对满意度调查发现的以及其他部门难以调查处理的客户投诉进行调查处理,必要时可成立调查小组。责任部门负责调查事实真相,分析产生投诉的原因,采取必要的处理措施,并将处理结果记录在《客户投诉处理登记表》中。

  2.2 对监测数据投诉的调查处理

  2.2.1 技术业务室组织有关室和检验人员查看原始记录、相关仪器设备,对测试全过程进行回顾检查,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报质量负责人审批。

  2.2.2如需复检,由技术业务室将样品密码编号,按《监测质量控制程序》规定执行。

  2.2.3 复检样品以原样为准。若属于采样或运输过程等有误,须按程序文件《样品采样程序》、《样品管理(处置)程序》重新采样。

  2.2.4 复检时应由两人同时测试。

  2.2.5复检结果在受理后15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诉人,紧急申诉应在三个工作日内答复。当证实原检验结果正确无误时,则维持原报告。如原检验结果确实有误,报授权签字人批准,由技术业务室收回原报告,加盖作废章,出具正确的检验报告并加盖更改(G)标识,并将结果填写于“抱怨受理登记表” “处理结果”栏。

  3、投诉处理结果的反馈

  3.1 如果投诉不合理,即本站无过错,投诉处理部门应以书面形式有礼貌地向客户说清道理,解释清楚。

  3.2 如投诉合理,被投诉部门和人员在采取处理措施后,应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客户。

  3.3 投诉处理部门应以书面形式征求客户对投诉处理结果的意见,让客户填写《投诉处理结果客户反馈登记表》。

  4、如果客户对处理结果不满意,责任部门应重新对该投诉进行调查处理,直至客户满意为止。

  5、客户投诉处理涉及不符合时应执行《不符合监测工作控制程序》和《纠正措施程序》。

  6、如果客户合理投诉的事项给客户造成经济损失,应与客户协商赔偿事宜。

  7、办公室负责将与投诉处理有关的所有记录按存档要求定期交站档案管理员归档保存。

  文件控制和维持制度

  1、文件及资料的分类

  1.1 质量手册

  1.2 程序文件

  1.3 作业指导书、操作维护规程、技术记录和质量记录

  1.4 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国家、省监测技术规范、手册等

  2、文件的编写、审核、批准

  2.1 质量负责人负责组织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的编写与修改,技术业务室负责具体编写工作,编写、修改后的文件,经站质管小组讨论后报质量负责人审核,然后报站长批准、实施。

  2.2 技术负责人及时组织作业指导书、技术记录和质量记录的编写、修改和审批,组织对质量手册的会审及新标准的宣贯。

  2.3 各室室主任组织编写、补充、修改本室业务内作业指导书、仪器操作维护规程及技术记录和质量记录,编写及修改后的文件经室主任初审后,报技术负责人审批。

  2.4 质量手册、程序文件由站长批准、实施。

  3、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国家、省监测技术规范的确认和控制

  3.1 本站应严格执行国家、地方标准和行业标准与国家、省监测技术规范,当有关标准和规范不够明确时,需制定详细的作业指导书。[page]

  3.2 技术业务室负责及时与上级主管部门联系,对新颁发的标准及时购回编号登记归档,并复印转发各有关科室。同时通知起用新标准,回收停用旧标准。

  3.3 标准的确认与控制、管理工作由技术业务室全面负责。

  3.4 对新标准的学习、培训执行《人员培训和使用程序》。

  3.5 技术业务室每年要根据标准的确认结果,编制“在用监测方法标准清单”,经技术负责人审核后,下发到各室执行。原有清单作废收回,并加盖“作废”标识,做好相应记录,即“质量体系文件发放(回收)记录”。

  4、 质量体系文件的发放管理

  4.1 技术业务室负责各类文件的发放、登记及日常管理。

  4.2 质量体系文件的发放范围由质量负责人确定,技术业务室负责质量体系文件的编号、修改、登记、发放、保存,保证相关人员及时获得最新版本体系文件。

  4.3 质量体系文件是监测站的工作规范,一般不外借。各部门在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提供文件时,需经站长批准并在档案室办理登记后方可借阅。使用人在调离岗位时须及时交回有关文件。

  4.4 质量体系文件持有者必须妥善保管好文件,如意外丢失,应及时向所在室室主任报告并说明情况,经质量负责人核实后方可补发。

  5、质量负责人负责制定质量体系文件的宣贯计划,并组织宣贯。新进站人员,上岗培训的内容应包含质量手册、程序文件。质量体系文件一经批准生效,应立即组织学习、宣贯。

  6、质量体系文件的修改

  6.1 修改文件: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

  6.2 修改时间: 一般情况下每年进行一次质量体系文件的修订,对质量手册每五年进行一次换版。

  6.3 修改方式

  手改: 当文件内容只作少量改动时,由质量负责人指定专人手改,并加盖标识;

  换页: 当文件进行部分修改时,进行换页修改。新换文页的文头页应作相应修改;

  换版: 当文件进行较大改动时,应进行换版。

  6.4 技术业务室对手改、换页等修改内容填报“质量体系文件修订记录”,并归档保存。

  6.5 文件内容修改后,更改页或版本在发放的同时应收回原页或版本,填写“质量体系文件发放(回收)记录”。作废的文件或内容应加盖“作废”标识。

  7、对质量体系文件的执行情况的检查按《质量体系内部审核程序》执行。

  8、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按《不符合工作控制与纠正和预防措施程序》执行。

  电子文件保护制度

  1、电子文件的存储

  1.1 本站业务人员在监测资料计算机处理过程中对例行监测资料和汇总结果应进行电子存储,及时保存至磁盘上。

  1.2 对各类监测资料的电子文件设置只读属性,以防未经授权修改。

  1.3 技术业务室、现场监测室、分析室和仪器室等产生电子数据的部门每季度对本室上报的各类监测数据电子文件进行光盘刻录备份,每年底对全年监测数据电子文件进行光盘刻录双备份。

  1.4 对保存例行监测资料的光盘介质要明确标识。

  1.5 技术业务室每年底将保存例行监测资料的光盘交站档案管理员归档。

  1.6保存监测资料电子文件的软盘和光盘应根据软盘和光盘的使用说明进行使用、保存和保护,防止由于存贮媒介损坏造成的数据丢失。

  2、电子文件的安全保护

  2.1 本站业务人员在进行监测资料计算机处理时,要保护自己和其他人员的电子文件安全,未经了解、核实,不得删除、修改别人负责处理的电子文件。

  2.2 本站业务人员在进行监测资料计算机处理时,要保护计算机的工作安全,防止计算机病毒破坏电子文件。

  2.3 技术业务室负责对站内计算机网络版杀毒软件的安装管理,并定期更新病毒代码库,对站内计算机单机版杀毒软件进行定期升级。

  2.4 对外来的软件及基层单位上报数据软盘,需用杀毒软件进行检查,确保不携带病毒后方可使用。

  2.5 本站业务人员上因特网下载业务资料时,对下载的电子文件要进行病毒检查,以防网上病毒对本机造成损害,对不熟悉的网络站点不要轻易下载电子文件。

  2.6 对外来电子邮件及其附件,要先进行计算机病毒检查,然后再打开使用,防止电子邮件形式的计算机病毒。

  2.7 各部门对数据库中的原始数据须采取措施保证数据的完整性,以防丢失。所有数据一旦进入站数据库,无正当理由和未经授权,不得随意更改。

  3、电子文件的保密

  3.1 为保证电子形式监测数据的安全保密,其它部门人员一般不得使用业务软件服务器,确因工作需要,须经技术业务室负责人批准,并登记备案。

  3.2 非本站人员不得随意使用局域网络计算机,确因需要使用时,须经站分管领导批准。

  3.3 为方便计算机管理和网络数据安全,各网络终端须设置网络登记密码,由本部门独立使用,不得向其他无关人员泄露,需更换登录密码时应不影响本部门其他人员的正常使用。

  3.4 站计算机管理员对计算机网络数据建立安全访问控制程序,防止非授权人员随意访问。

  3.5 存储数据的计算机应设置密码,有必要时应在数据文件上加有保护密码,防止数据由于误操作造成丢失,同时防止数据泄密。

  3.6本站人员查阅已归档的监测资料光盘和当年度尚未归档的监测资料光盘时,须填写《文件借阅单》,经过部门负责人审核和技术业务室负责人批准。

  3.7 工作人员应妥善保管与监测有关的的原始资料和监测报告的电子文件,严格防止电子文件丢失和泄密。

  3.8 各部门负责相应业务范围内的内部和外部信息交流,不得擅自将监测资料电子文件等信息向外提供。

  3.9 《服务客户程序》中的有关保密要求也适用于电子文件控制。

  4、电子文件的传输控制

  4.1 所有上报至技术业务室的数据库均应执行填报、审核、签发三级审核制度。

  4.1.1 人工监测的原始数据经三级审核(填报者、复核者、审核者签字)后由部门指定专门人员输入计算机,经校对、室主任审核,形成计算机数据审核文件,与数据文件一起通过站内传输网络将数据传送给技术业务室,同时上报数据报表归档。

  4.1.2 大气自动监测的原始数据由自动站监测人员按月形成月报,经三级审核后,形成计算机数据审核文件,并定期将上报数据报表归档。

  4.1.3 各科室均应对传送数据的各个环节进行稽查,采用合适的方法对数据进行检查,发现可疑数据,及时向质量负责人报告,由质量负责人组织相关部门逐级查找原因,必要时由站领导指定有关部门重新组织监测。

  4.2技术业务室在向上级环保部门传输监测数据时,对监测数据库进行格式的转换,并对监测数据文件进行抽查、审核,签署站业务主管负责人意见,盖章后形成监测数据库审核文件,与监测数据库文件一起上报。

  现场监测质量保证制度

  1、在开展“三同时”、“环评”、设施验收的现场监测前应制定监测实施大纲,其中应有质量保证措施。

  2、在开展新监测项目时,制定的新项目实施方案应包含现场监测质量保证的措施。

  3、新上岗人员的培训、现场监测人员培训、持证上岗及继续教育执行《人员培训程序》。

  4、现场监测前的准备

  4.1 现场监测应配备足够的监测人员,应有明确的分工,有指定的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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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 监测前应对监测现场进行了解,必要时应实地考察,以确定是否满足监测工作对环境的要求。

  4.3 现场监测前应对使用的仪器设备、备品备件、消耗性材料检查核对,确保满足工作需要。必要时应对仪器进行校核或运行检查,并做好记录。

  5、 现场监测

  5.1 带到现场的仪器设备应确保运输途中不被损坏,使用前检查其是否处于正常状态。

  5.2 开展监测工作前应检查环境条件是否能满足监测工作的需要,并做好环境条件现场记录,记录于“仪器使用记录”。

  5.3 现场监测应严格按有关标准、操作规范(作业指导书)的规定进行,并做好测试记录。

  5.4 现场负责人进行现场监测质量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填写监测质量督查表。

  6、现场监测工作应严格按方法标准及站质控要求执行,不得降低要求。

  7、现场监测工作结束后,监测人员应迅速将现场有关记录,送技术业务室并做好相应的交接手续。

  监测工作质量控制制度

  1、本站编制质量体系文件,用以规范监测工作质量管理活动。文件的执行由站质管小组定期组织考核。

  2、质量负责人组织制订全年的质量管理工作计划,于每年一季度前完成并下发到各室,组织全体监测人员学习、贯彻。

  3、技术业务室根据工作需要于每年一季度前完成对本站《环境监测质量保证工作细则》的补充和修订,并组织学习。

  4、监测工作中的质量控制

  4.1 在重大监测中,技术业务室接到任务后,制订监测质量控制措施,报质量负责人审批。

  4.2 现场采样执行《采样程序》。

  4.3 样品采集后的交接、管理执行《样品管理(处置)程序》。

  4.4 现场监测的项目,执行《现场监测质量保证程序》。

  4.5 分析人员在分析过程中应严格按分析方法的要求进行操作,做好分析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包括:空白值、平行双样、加标回收等。并认真填写原始记录及“监测分析质量报表”,经本室他人复核后,由室主任审核。每年使用有证标准物质对分析人员进一次考核,并作出相应的评价。

  4.6 质量监督员对站质量管理小组负责,对监测工作全过程实施质量监督,并填写“质量监督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反馈责任人,及时采取相应补救措施。重大异常上报质量负责人,责成有关人员查找原因,并执行《不符合工作控制与纠正和预防措施程序》;站质量管理小组对监督员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定期进行检查、通报。

  4.7 当监测工作使用非标准方法时执行《非标准监测方法的编审程序》。

  4.8 技术业务室定期填写“监测分析质量统计表”。同时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对监测工作进行检查,填写“监测工作质量检查表”,必要时按《比对和能力验证程序》进行质量考核和能力验证。

  4.9 各类监测报告均需执行《监测报告管理程序》。

  4.10 原始记录、质量记录等应按《记录管理程序》进行归档保存。

  监测工作偏离的例外许可制度

  1、监测人员和管理人员在质量活动中出现特殊情况,需偏离程序、标准(规范)时,必须填写“监测工作偏离的例外许可申请审批表”,详尽陈述偏离理由。

  注:同一项目只能进行一种偏离申请,且允许偏离的限度必须控制在不影响监测质量的限度内。

  2、若特殊情况或紧急情况来不及申请批准偏离时,须在事后补办允许偏离手续,监督员要跟踪其后果,执行《监测工作质量控制程序》中的4.4.6,如发现处理结果将造成较大偏差,影响数据结果时,则应按《不符合工作控制与纠正和预防措施程序》处理。

  3、委托监测时,若因条件限制无法使用规范方法时,由相关室提交偏离申请,同时由技术负责人告知委托方。在征得委托方同意,且与其签定书面协议后,方可使用。

  4、 若委托方要求使用其指定的非标准方法时,经技术业务室与委托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并形成书面协议后,通知各相关室进行方法准备。如为新项目则应按《新开项目的准备、评审、批准程序》进行。

  5、监测室要优先使用最新的国际、区域或国家发布的标准,或由知名技术组织或有关科学书藉、期刊公布的、或由设备制造商指定的方法(规范)。若所开展的项目尚无标准方法(规范)时,有关室需制定非标准方法(规范),并执行《非标准方法的编审程序》。

  6、技术业务室负责“监测工作偏离的例外许可申请审批表”的收集、归档;同时必须安排能力验证,以验证偏离后的质量活动是否与预期结果一致。

  7、允许偏离限制规定

  7.1 不允许偏离保护委托方机密信息和所有权的规定。

  7.2 不允许降低测量结果质量,影响本站的权威性。

  7.3 不允许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7.4 不允许损害委托方利益。

  监测工作通用管理制度

  1、例行任务

  1.1列入站年度监测工作分解计划的均为例行任务。

  1.2技术业务室根据靖江市环境保护局等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及本站监测工作发展规划,编制年度监测工作计划,经站长办公会讨论,由站长签发下达;按年度工作计划及临时工作要求,编制月度监测工作计划,由站长签发下达;现场监测室根据月度工作计划负责样品的采集工作以及现场测试工作,分析室负责各类样品的分析测试工作,技术业务室负责编制年度质量管理计划,经质量负责人审定后,分别下达各室。按计划定期进行质控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上报质量负责人,同时通报受检部门。对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执行《不符合工作控制与纠正和预防措施程序》。

  1.3环境质量(水、气、声)监测数据、降尘降水监测数据统一由环境信息管理室按规定时间按时对外发送。

  1.4空气质量日报每日14:00以前、空气质量预报每日16:00前由技术业务室传输至市有关媒体发布。

  1.5饮用水源水水质监测数据每月上、中、下旬由信息管理室按时发布。

  1.6所有监测报告,经复核、审核后,由授权签字人签发,由环境信息室或技术业务室收集整理年终交办公室归档。

  2、委托项目

  2.1 一般委托监测由监测室负责洽谈,重大委托监测合同、协议由站长室签定。

  2.2 委托监测和环评监测受理后,技术业务室下达“临时性监测任务通知单”,监测室根据委托方监测项目要求,编制监测大纲和项目费用明细单,经站长审核,并与对方洽商一致后,签定相关协议。

  2.3 监测人员严格按采样程序、作业指导书、报告程序操作,及时将分析数据报技术业务室。

  2.4 技术业务室按计划进行定期与随机质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受查科室,汇总月质控报表上报质量负责人。

  2.5 监测数据经本室复核后,上报技术业务室。技术业务室审核后报授权签字人签发。

  2.6 技术业务室收集、整理委托书、合同协议、监测大纲与方案、计划任务单、监测报告等资料并及时归档。

  3、应急监测

  3.1 接到有关应急监测任务后,应急监测小组迅速组织有关人员,现场组在1小时内赶至现场,分析组成员于实验室待命,同时做好分析准备。

  3.2 进入事故现场,由应急监测小组现场负责人组织调查,制定监测方案,布点采样或现场测试。现场组根据现场初步调查情况,及时通知分析组,做好有关分析项目的准备工作。

  3.3 应急监测人员严格按采样、测试、报告程序操作,分析数据经复核、审核后,在20小时内编制监测快报,报技术业务室审核。[page]

  3.4 技术业务室审核后报站长批准,由技术业务室于24 小时内向上级发送监测快报。

  4.3.5 应急监测小组负责事故的跟踪监测,直至污染事故影响消除。

  4.3.6 涉及偏离时,允许先偏离,后补办手续。但必须遵循《监测工作偏离的例外许可程序》的要求。

  4、监测工作考核

  4.1 各室按任务完成情况考核和工作质量考核。

  4.2 技术业务室每月月底对各科室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填写“监测数据统计表”。每月5日前汇总上月各项质量考核情况,上报质量负责人。

  样品管理(处置)制度

  1、本站样品的采集和运输

  1.1 采样人员按《样品采集程序》和有关技术规范的规定采集样品,并作好样品的唯一性标识。

  1.2采样人员负责将采集的样品及时送至承担分析任务的部门,在运输样品途中要妥善保存,做到样品不漏、不渗、不变质,样品的唯一性标识不损坏、不沾污。

  2、客户送检样品的交接

  2.1 技术业务室在接收客户送检样品时,应根据客户的监测需求,查看外来样品状况,将样品状态信息填写在《客户委托监测项目书》中。主要查看内容包括:样品类型和数量,样品的完整性,样品的性质和状况是否适应所要求的监测,样品的所采用的包装或容器是否可能造成样品的特性变异。

  2.2技术业务室样品接收人在接收客户送检样品时如对送检样品是否适合于监测存有疑问,可在监测之前询问客户,以得到进一步说明,并记录询问结果。如发现样品不符合监测要求,应向客户说明不宜监测的理由。若客户仍要求监测,应建议在监测报告中予以详细说明。

  2.3 技术业务室样品接收人应对客户送检样品及时加贴标签,作好唯一性标识。

  2.4 技术业务室在接收客户送检样品后,应及时将样品和《客户委托监测项目书》等资料传递给承担分析任务的部门样品管理员。

  2.5样品管理员在接收技术业务室传递来的客户送检样品时,应核实样品的状态与《客户委托监测项目书》上记录信息的一致性。

  3、本站采集样品的交接

  3.1 采样人员将样品送至样品室,在检查样品数量、状态无误后,将现场采样相关信息及现场测试项目录入“环境监测站业务管理系统”采样录入中,输出送检单及三级审核单,将样品与相关室样品管理员交接并签字,同时将现场原始记录及相关资料与技术业务室质管员交接。站质管员核对样品后,适时对各类样品进行随机质控(包括加标)等措施,若某样品的某个待测项目要求低温保存或有其他特殊要求(如需立即分析等),相关部门样品管理员需送冰箱保存或即时分析,以达到分析要求,保证监测质量。

  3.2送检单开出后,分析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完成样品分析工作。分析人员取样分析后,在样品送检单相应项目上打叉。待本批样品全部报出数据并经三审确认无误后,对无需留存的样品,相关部门样品管理员通知现场监测室主任安排人员应及时处置,清洁采样桶,并符合《安全处置有毒有害物质程序》。对需留存的监测样品作显著标记,注明留存时间,放置在样品室保留区或冰箱中,并填写《留存样品登记表》。

  3.3 样品在存放、测试、传递过程中应加以防护,防止丢失、交叉污染或损毁,而且必须在样品保存期内完成测试,否则需在原始记录中注明。

  3.4存放的已测样品,保留时间最长不超过一个月;对于有争议的样品、仲裁样品和严重超标样品延长储存期至三个月。

  3.5 需储存或处理的样品由站质管员建帐登记。

  3.6 质量负责人应不定期检查样品管理程序执行情况。

  人员培训制度

  1、培训的分类和内容

  培训分为站级培训、室级培训和临时性培训。

  1.1 站级培训的内容

  a)质量手册、程序文件;

  b)环境监测基本理论、监测动态、站学术交流;

  c)新颁布的标准、法规、监测分析方法;

  d)组织新到站人员的基本理论、专业知识、操作技能等岗前培训;

  e)安全教育、个人防护教育。

  1.2 室级培训

  a)专业知识、基本操作和仪器维护保养;

  b)监测标准、规范、监测方法;

  c)作业指导书的学习。

  1.3 临时性培训

  a)外出参加学术交流、培训等;

  b)为较好地完成临时性任务所进行的针对性培训。

  2、培训审批

  2.1技术业务室制定站级业务培训计划和临时性培训计划,各室室主任制定室级人员培训计划,填写“人员培训计划表”,并分别在“备注”栏中注明“室级”或“站级”字样。

  2.2 室级培训和站级培训计划由技术业务室上报技术负责人审批,若培训所需资源超出技术负责人权限,由技术负责人上报站长签批。

  2.3 临时性培训,由技术负责人签署意见,站长审批。

  3、培训计划实施

  3.1 各类培训计划经批准后,由技术业务室组织实施和督促落实。

  3.2 站级培训计划实施后由技术业务室负责填写“站内业务技术学习、培训记录”,在备注栏中注明“站级”字样,并收集整理培训资料。

  3.3 室级培训计划实施后由各室负责人填写“站内业务技术学习、培训记录”,在备注栏中注明“室级”字样,技术业务室定期检查。

  3.4 临时性培训,培训人员培训后将培训资料上交技术业务室,技术业务室受理后将所有记录资料转交档案室归档。

  4、培训的验证和记录

  4.1 业务室定期检查培训完成情况,通过查看培训证书、考试、考核、开座谈会等形式对学习效果进行验证,并将检查结果形成台帐,及时将相关信息输入个人技术档案中保存。

  4.2 办公室按照培训记录与培训内容,填写“监测人员上岗考核(考试)记录”、“外出参加专业会议、培训记录”、“继续教育登记表”,记入继续教育台帐,定期归档,年终填写“人员培训情况汇总表” 。

  4.3 办公室负责技术人员业绩档案的登记工作,内容包括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获奖证书复印件、业务工作经历、继续教育、培训考核、持证上岗情况、持证项目、标样考核等内容。

  设备管理制度

  1、仪器设备购置

  1.1 各室根据工作需要,拟定仪器设备购置计划报送办公室。

  1.2 办公室根据各室购置计划,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拟定全站的仪器设备购置计划,报送站长审批。

  1.3 仪器设备购置计划经站长审批后由办公室组织实施。

  1.3.1 购置仪器设备,特别是大型、精密进口仪器设备,使用科室必须做好选型调研,填写《仪器设备购置调研报告》,报技术负责人签署意见后填写《仪器设备购置申请单》。

  1.3.2 《仪器设备购置申请单》分别由办公室、副站长签署意见,报站长批准。

  1.3.3 属政府采购目录范围的,由办公室报送市环保局由政府采购中心采购。

  1.3.4 不属政府采购目录范围的,由办公室负责调研仪器设备的价格和供应商资格,依据《仪器设备购置申请单》与供应商签订购货合同或协议。

  1.4 设备管理员负责建立供应商台帐和质量档案,保管有关资料,定期归档。

  2、验收、安装、调试和领用

  2.1 到站的仪器设备由技术业务室组织验收。

  2.2 验收内容包括检查仪器设备有无缺损,按照装箱单和订购合同检查仪器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生产厂家、附件等内容与购置申请单是否相符。验收不合格的,由办公室负责退换或要求索赔。[page]

  2.3 保管人员对各种单据、手续查验无误后填写《仪器设备开箱验收单》,参加验收人员签字,凭《仪器设备开箱验收单》到库房办理入库手续。

  2.4 仪器设备的安装调试以使用室为主,如需完成以下内容则上报技术业务室初审,技术负责人审定。

  (a) 调试报告;

  (b) 仪器操作规程;

  (c) 维护与保养方法;

  (d) 检定与校验比对规程;

  (e) 站大型监测仪器校验报告。

  2.5 仪器设备调试合格后,由使用室办理领用手续,填写《仪器设备领用单》,对检测质量有重大影响的仪器设备要与供货方鉴定售后服务合同,保证仪器设备今后正常工作不受影响。技术业务室做好仪器设备台帐的登记及相关的检定校验计划。

  2.6《仪器设备购置申请单》、《仪器设备开箱验收单》、随箱技术文件和有关资料由办公室负责收集归档,并将有关技术性资料复印给相关科室留存备用。

  3、登记和状态标识

  3.1 技术业务室建立仪器设备总台帐,填写于《仪器设备总台帐》,内容包括名称、型号规格、生产厂家、出厂编号、购置日期、使用室、保管人、站内编号。总台帐每年修订1次,及时将新置或报废情况反映出来。

  3.2 使用科室领用后,技术业务室编号并将编号固定在仪器设备明显处。

  3.3 各室仪器设备管理员负责仪器设备的状态标识,并固定在仪器设备明显处。状态标识如下:

  (a)合格证(绿色)。

  计量检定(包括自检)合格者;

  设备不必检定,经检查其功能正常者(如计算机、打印机);

  设备无法检定,经对比或检定适用者。

  (b)准用证(黄色)。

  多功能检测设备,某些功能已丧失,但检测工作所用功能正常,且经校准合格者;

  测试设备某一量程精度不合格,但检验工作所用量程合格者;

  降级使用者。

  (c)停用证(红色)。

  检测仪器、设备损坏者;

  检测仪器、设备性能无法确定者;

  检测仪器、设备经计量检定不合格者;

  检测仪器、设备超过检定周期者。

  4、使用与维护保养

  4.1 操作人员须经过技术培训。大型仪器设备的操作人员由厂家培训,一般仪器设备由技术业务室组织培训。

  4.2 操作人员应遵守操作规程,正确使用仪器设备。

  4.3 检测仪器使用科室领用《仪器使用记录》,一机一本。操作人员记录异常情况、维护保养、维修等。《仪器使用记录》用完后使用科室及时交办公室归档保存。

  4.4 使用科室指定专门责任人负责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保持仪器设备正常工作所需的工作环境,保管好仪器设备的附件、工具。

  4.5 大型仪器设备应制定操作维护规程,填写《大型仪器设备技术档案》。

  5、仪器设备检查

  技术业务室定期组织仪器设备及管理制度运行情况检查,检查内容包括:

  (a)仪器设备的调试、使用、维护、保养、校准、检定、状态记录以及纠正措施的落实;

  (b)《仪器使用记录》的登记情况。

  6、维修

  6.1 仪器设备发生故障或运行不正常,计量检定不合格的仪器,使用科室填写《仪器设备维修申请单》,送办公室报修。

  6.2 办公室到现场检查故障情况,提出维修方案,使用科室报技术负责人审核,站长审批。

  6.3 办公室组织维修,建立健全仪器设备维修台帐,及时填写《仪器设备维修记录》。记录仪器设备的维修,包括维修日期、故障原因、更换部件的名称、数量、费用、质量保证期限、维修单位等,使用科室协助。定期归档。

  6.4 仪器设备修复后,经检定或校验合格后使用。使用科室在《仪器设备维修申请单》上签署验收意见。

  6.5 仪器设备责任人将维修情况记录于《仪器使用记录》。

  7、调拨和封存

  7.1 技术业务室会同有关人员确认暂不使用的多余仪器设备作调拨或封存处理。由使用科室填写《仪器设备调配移交单》或《仪器设备封存申请单》,技术业务室审核,站长批准,技术业务室负责办理调拨或封存。

  7.2 封存的仪器设备由保管人员定期检查,未经站长同意,不得擅自启封。

  7.3 仪器设备封存情况由各室记入仪器设备档案。

  8、 报废

  8.1 仪器设备报废按规定的报废条件执行。

  8.2 使用科室根据报废条件,按年度提出并填写《仪器设备报废申请单》报办公室,大型仪器设备同时报技术负责人。

  8.3 办公室对申请报废的仪器设备组织技术鉴定后报技术负责人,经站长同意,报局财务科处理。

  8.4 仪器设备保管人员办理报废仪器设备的注销及其它有关资料并归档。

  9、检定

  9.1 技术业务室对站内主要检定的仪器设备登记造册,填写《计量器具登记台帐》。

  9.2 技术业务室每年年初制定计量设备年检计划(年检计划包含所有送检和自检仪器),填写《计量器具周期检定计划表》,报技术负责人审核,站长批准。

  9.3 技术业务室组织实施检定工作,各室密切配合。

  9.4 送检与自检

  9.4.1对国家规定强制检定的仪器送当地计量行政部门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进行周期检定;

  9.4.2 对非强制检定范围内的仪器,定期送有关计量检定机构检定。

  9.4.3 对不具备检定条件的仪器,使用部门负责编制校验规程,组织自检。

  9.5 技术业务室组织对新购仪器设备进行使用前的校准或检定。

  9.6 仪器设备测量部分出现故障,经维修后,技术业务室组织进行校准或检定。

  9.7 仪器检定完毕,由计量检定部门出具计量检定证书,证书取回后,复印一份交使用科室,原件交办公室存档。

  9.8接到计量检定证书一周内,技术业务室组织完成仪器设备使用登记本的检定登记,同时更新仪器设备检定标识。

  9.9仪器设备检定工作结束后一月内,技术业务室完成《年度计量器具检定表》的登记工作。

  9.10仪器运行检查执行《设备检查程序》。

  环境条件控制制度

  1、各部门应按程序要求搞好实验室内务管理,使实验室始终处于光线充足、清洁整齐、安全有序的良好受控状态。

  1.1 实验室测试区域(包括样品保管和存放区域)与办公场所应适当的有效分离,防止对监测工作质量产生不利影响。

  1.2 实验室应根据监测项目分析测试技术要求,合理布设各类项目监测场所,将不相容监测活动的相邻区域进行有效隔离,以防止交叉污染。

  2、实验室设施和环境条件控制

  2.1 实验室各种辅助设施和环境条件必须满足测试需要及仪器设备使用维护对环境的要求。不同的实验室应根据其特定情况,确定环境控制范围。

  2.2 对温度和湿度有要求的实验室应设置空调器,安放干湿度温度计,并由专人定期检查,填写《实验室环境监控记录表》。

  2.3 仪器设备应按照说明书要求设置及安装。

  2.4 分析天平应安放在专用实验台上,并配有防尘罩,天平室内应配有空调器和去湿机,避免阳光直射,并对天平室室内温湿度进行监控、记录。

  2.5 微生物实验室、无菌室应备有灭菌设备、紫外灭菌灯或空气过滤装置以及空调器,定期检查灭菌效果并记录。

  2.6 五日生化培养恒温室内应配置温控设备,并有专人管理,记录每日温度,严格控制室温为200C±10C。

  2.7 痕量分析实验室的环境条件应符合痕量分析方法和监测仪器的有关要求,以保证监测结果的有效性和准确度。进行样品制备、前处理的房间应保持清洁、无灰尘,房间内不得存放对样品可能造成污染的挥发性化学试剂。在对样品的制备中尤其应注意不能造成样品的损失和被污染。[page]

  2.8 药品库房须按有关规定,采取相应通风防火安全措施。

  2.9试验过程有废气产生的实验室内须装有通风设施,酸碱溶液制备、有机溶剂蒸馏均在通风橱中进行,防止废气无组织排放,污染室内环境及设施。监测过程中按《实验安全和人员健康程序》和《安全处置有毒有害程序》保障工作人员人身健康及仪器设备安全的措施和设施。

  2.10 实验室内应保持整洁和安静,进入室内的工作人员要穿工作服,必要时使用专用的劳保用品。禁止一切与监测工作无关的物品和个人生活用品进入实验室。实验室内严禁吸烟、喝水或进食,外来人员未经授权不得入内。

  2.11实验室配备专用废物桶,实验中产生的废液,按《安全处置有毒有害物质程序》和《样品管理(处置)程序》要求分类收集于储存桶内,有办公室负责将监测活动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废液、废渣)送至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处置服务方处理,不得直接排入下水道。

  3、现场监测的环境条件控制

  3.1 在离开实验室的现场采样监测时应考虑现场环境可能对监测结果的影响,应严格按照现场监测工作技术规范操作。

  3.2 大气和水质现场采样和监测时,采样点的布设应按照点位布设原则实施,必须考虑采样点的代表性,避免周围环境对测试的影响。

  3.3 环境噪声的监测应选择无雨、无雪、风力小于四级(5.5米/秒)的天气,避免对环境噪声测量有影响的因素。

  3.4 对污染源污染物的采样和测试也需考虑周边其他污染源的影响。

  4、监督检查和管理

  4.1 监测人员应对本部门设施和环境条件进行日常的监控,在发现设施和环境条件不能满足监测工作要求时,应在监测技术规范允许的情况下临时调整或停止监测工作,对当时设施和环境条件进行记录并报告部门负责人。

  4.2质量监督员负责定期对本部门相关的设施和环境条件进行符合性监督检查,发现不符合要求的情况时,及时提出纠正和整改要求,必要时责成工作人员终止试验。设施如有损坏应及时修复。对此期间出具的监测数据的有效性应作分析和判断处理。

  4.3 站质量管理室负责定期对实验室设施和环境条件进行核查,发现问题及时组织纠正。

  监测报告管理制度

  1报告(报表)的分类及要求

  1.1监测报告单

  本站现场监测室、分析室的监测报告(表)内容为各种原始监测数据,站内部使用,原始数据经三重校核即分析者,复核者,审核者签字。

  1.2 例行监测报告(表)

  环境质量例行监测报表

  本站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的例行报表。内容包括监测时间、监测点位、监测结果等。

  监督监测报告(表)

  本站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的用于执法监督的监测报告(表)。内容包括企业名称、监测点位(必要时注明样品状态)、监测依据、监测结果及排放标准等。

  环境综合分析报告(文字型)

  是上级下达的例行监测任务。一般有环境质量月报、季报、年报、监督监测季报及环境监测快报。

  1.3 委托监测报告

  客户委托监测报告,包括委托分析、委托监测和委托验收监测几类。

  a.委托分析报告应说明仅对来样负责,报告内容包括监测时间、样品状态、分析标准、测试结果和结论以及分析仪器、分析人员等;

  b.委托监测报告内容包括监测分析方法,监测过程中采样的有关因素(采样点位、采样方式、样品状态等)和分析中的有关因素(仪器设备及型号编号、分析人员、分析结果、评价标准等);

  c.验收监测报告内容、格式应符合国家有关验收监测规范要求。

  1.4 污染事故应急监测快报(文字型)

  对突发性污染事故进行监测后向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污染事故监测调查报告。

  2、报告的编制、审核和发送

  2.1监测报告的内容

  2.1.1 一般情况下监测报告至少包括下列11项信息:

  a标题;

  b本站名称、地址和电话号码;

  c监测报告的唯一性标识、页码标识,以及表明监测报告结束的清晰标识;

  d客户的名称、地址和电话号码;

  e所用监测方法的标识;

  f监测样品的描述、状态和标识;

  g采(送)样日期和分析日期;

  h必要时所用的采样计划和程序的说明;

  i监测结果,注明测量单位;

  j报告批准人的姓名、职务、签字或等同的标识;

  k必要时注明“监测结果仅对来样负责”。

  2.1.2 当必须对监测结果做出解释时,监测报告还应包括以下5项附加信息:

  a对监测方法偏离、增加或删除、特殊监测条件(如环境条件)的信息;

  b需要时注明符合(或不符合)某项标准或规范要求的声明;

  c适用时可给出测量不确定度的声明。当不确定度与检测结果的有效性或应用有关,或客户提出要求,或当不确定度对规范限度的符合性时,应该给出测量不确定度的信息;

  d适用和需要时,对结果应提出意见和解释。应将提出意见和解释的依据制订成文件。在监测报告中“意见和解释”应与监测结果明显区别。“意见和解释”可以包括关于结果符合(或不符合)要求的声明、合同要求的履行、如何使用结果的建议和用于改进的指导意见等。

  e特定方法、客户要求的附加信息。

  2.1.3对有采样过程的监测报告,当需要对结果做出解释时,还应包括采样过程的5个方面内容:

  a采取样品的清晰标识;

  b采样地点,包括简图、草图或照片;

  c采样计划和方案的说明;

  d采样过程中可能影响监测结果解释的环境条件;

  e采样方法标准和规范,以及对规范的偏离、增添或删除。

  2.1.4必要时报告中有测量可溯源的证据、测量检出限的声明和对检出结果的意见和解释。

  2.1.5 当监测结果包含分包方出具的监测结果时,这些结果应与本单位监测结果明显区分,防止混淆。

  2.1.6 可根据客户指定的内容或协商的内容来编制监测报告。

  2.1.7 在为内部客户、上级主管部门进行监测或与客户有书面协议的情况下,可用简化方式报告结果。

  2.1.8 内部使用并传递的监测报告,至少包含客户名称、采样日期、分析日期、监测结果。

  2.1.9 监测报告应用范围与内容、编写要求和格式应严格按照苏环监测[1998]第35号文颁发的《全省统一环境监测报告格式》和《江苏省环境监测报告编制规范》执行

  2.2 监测报告单

  现场监测室、分析室由专人负责将原始数据根据要求进行汇总编制,复核后交室主任审核,上报技术业务室。

  2.3 例行监测报告(表)

  a. 环境质量例行监测报表由技术业务室专人负责并根据现场监测室、分析室上报的监测报表进行编制并复核,由室主任审核后报授权签字人审核签发后由技术业务室登记并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b. 监督监测报告由技术业务室专人负责并根据现场监测室、分析室上报的监测报表进行编制并复核,经室主任审核后报授权签字人审定签发后由技术业务室登记对外发放。

  c. 环境综合分析报告(文字型),由技术业务室根据现场监测情况和监测结果进行综合分析编制,经室主任审核后,报站长审批,由技术业务室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2.4 委托监测报告

  技术业务室根据现场监测情况和委托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监测分析结果编制委托监测报告,经室主任审核后报授权签字人签发,由技术业务室负责对外发放。[page]

  2.5 污染源应急监测快报(文字型)

  由应急监测小组成员根据现场调查和监测结果进行编制,经应急监测小组长复核后,报授权签字人签发后由技术业务室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2.6 当用电话、传真或其他电子方式传输监测结果时,应能满足《电子文件保护程序》的要求。

  3、监测报告(表)的审核内容

  3.1 复核

  a.监测分析方法是否现行有效;

  b.监测过程是否满足质控要求;

  c.监测数据与原始记录的一致性(100%复核);

  d.数据处理是否正确,填报是否符合要求;

  e.对异常数据是否进行检验;

  f.对数据的特殊性是否作出说明。

  g. 标准引用是否正确,结论无误。

  3.2 技术业务室审核

  a.监测分析方法是否现行有效;

  b.测试分析人员是否持证;

  c.抽查报告结果和监测过程是否符合规范,监测结果有无异常;

  d.数据处理是否正确,填报是否符合要求;

  e.监测报告的时效性;

  f.引用标准、结论是否正确;

  g.对数据的特殊性是否作出说明;

  h.对异常数据是否进行检验。

  3.3 授权签字人审核

  a.引用标准是否现行有效,结论是否正确;

  b.监测数据有无异常及其合理性。

  4、监测报告的分发

  签发后的监测报告交技术业务室工作人员,由其登记、盖章和分发。

  5、监测报告的归档

  技术业务室工作人员将留存的监测报告及原始记录等资料一并交室档案员归档。所有数据一旦入库,无正当理由,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

  6、问题的处理

  6.1 信息传输管理人员对上报数据发现异常和错误时,及时向技术负责人汇报,再逐级查找原因,必要时执行《不符合监测工作控制程序》、《纠正措施程序》、《预防措施程序》。

  6.2 经异常值检查后,输出数据报表,技术业务室审核确认无误后,交授权签字人签发。

  6.3监测报告审核人、授权签字人在审核监测报告中如发现问题,应填写《报告(表)审核记录》,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修改要求,将报告返回编写室,编写室应及时按要求修改,并将修改结果填写在《报告(表)审核记录》上。

  6.4 对发出的错误监测报告进行更改时,需填写《监测报告更改申请表》,报授权签字人批准,发布全新的监测报告应加以唯一性标识号并注明所替代的原报告编号,及时将更改报告送达委托客户和任务下达部门,并声明原报告作废、收回原报告。

  6.5 如委托方或合作单位对报告、报表提出疑问,应执行《服务客户程序》。

  7、对各类监测报告的管理应执行《服务客户程序》。

  实验安全和人员健康控制制度

  1、现场监测的安全保护

  1.1 水质监测现场

  ⑴采样须有两人以上人员参加,上船采样时船上应备有通讯设备、消防设备和救生设备。

  ⑵有毒废水的监测现场须穿上隔离衣、鞋,避免毒物通过皮肤进入体内引起化学中毒。

  ⑶采集医院污水时,必须戴手套,事后及时洗手和消毒。

  1.2 废气监测现场

  ⑴ 烟尘测试前,负责人须确认测量平台和支架的强度,三人以上人员参与测试,戴头盔,穿防护服装,避免灼伤。

  ⑵ 废气采样负责人须事先了解废气是否有毒及毒物种类,判断其毒性的危害程度,必要时戴防毒面具,在现场的上风向进行作业,避免毒物通过呼吸道进入体内,引起化学中毒。

  1.3 噪声测试现场

  在高分贝噪声测试现场,工作人员应防止自身听力的损害,必要时用耳塞进行防护;夜间噪声测试时,必须有两人参加作业,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2、 分析室内安全与防护

  2.1 监测人员应确立“安全第一”的意识,严格遵守实验室规章制度,规范操作。

  2.2 监测人员进行操作时,同一实验室内应至少有两人在场,以确保人身安全。客户、外来学习、实习人员及新上岗人员必须在接受安全教育后方可进入监测区域。

  2.3 办公室负责在分析室内安装各种必备的安全设施(通风柜、万向抽气罩、试剂柜、消防灭火器材等);组织全体人员进行安全防火教育,保证人人都能正确使用各种消防器材。

  2.4 消防器材放置于固定、醒目、易取的位置,不得随便挪动,各部门安全员对消防灭火器材应定期检查其有效期,保证随时可以取用。

  2.5 分析室内各种仪器设备均应绝缘良好,应按照要求放置在固定的处所,不得任意移动;一旦发现问题,必须及时报告部门负责人。

  2.6 办公室和分析室应加强对剧毒、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应了解其物理化学性质和应急控制办法,遵守有关规定进行操作。危险品必须设专人保管。剧毒药品或试剂应贮存于保险柜中,保险柜钥匙和密码由两人分别掌管,实行双人双锁制。严格领用手续,控制领用量并做好记录,剧毒试剂和溶液在分析室内应加锁保管。

  2.7 对有强刺激、有毒害、易挥发气体的试剂、溶液的操作应在通风柜中操作,

  头部不得伸进通风柜内,避免吸入有害气体造成危害。对移取腐蚀性液体试剂时应特别小心,防止打翻和溅出。

  2.8 对于试品有爆炸及类似危险的试验,应在限定场所进行,并采取有效隔离和明显警示措施,对有危险性的试验辅助设施也应进行安全隔离。

  2.9 药品库房须按规定与周围建筑设施、电源、火源间隔一定距离,采取相应安全措施。

  2.10 进行加热(蒸馏、干燥箱、水浴、回流等)操作或易爆操作时,操作人员不得离开现场,不用时及时切断电源,严禁将腐蚀品、易燃品置于干燥箱内烘烤,以保证用电安全。发生意外事故时,应迅速切断电源或气源、火源,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理,并报告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

  2.11 使用气瓶时要严格遵守使用规则,开启压力表阀门时要缓慢,气流不可太快,以防仪器被冲坏或引起着火爆炸。

  2.12废物应按照《安全处置有毒有害物质程序》进行回收或处理。

  2.13 每天下班前,检查实验室门、窗、水、电、气等,切断水源、电源(除必须保留的恒温设备外)、气源,关好门窗,以保证实验室安全。

  2.14 分析室内不准吸烟、吃食物、存放与分析无关用品,分析人员应学习必要的实验室安全知识和意外事故的急救知识。

  2.15 实验室应配置紧急处理意外伤害的设备和常用药品,如洗眼器、清洗液、消毒液、包扎用品等,以便发生事故(外伤等)时进行现场应急处理。

  2.16 站组织实验室员工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及时了解员工的健康状况。

  安全处置有毒有害物质制度

  1、废物收集和储存

  1.1 产生废气的监测操作必须在通风橱中进行,防止废气无组织排放、危害人体健康、污染室内环境及设施。

  1.2 监测人员应将监测活动中产生的各类废物分类收集于废液桶中,并加以明确标识。各类废物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规定分为一般废物和危险废物两大类。

  1.3 监测人员应将在监测活动中产生的废液(危险废物)分类收集于废液桶中,加盖密闭储存,并加以标识。废液分为有机废液、无机废液、重金属废液、剧毒废液四类。

  2、废物的处理

  2.1 办公室负责管理废气排放系统,使其正常运行。

  2.2 办公室负责将监测活动产生的危险废物(各类废液、废渣)送到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服务方处理,并记录处理废物种类和数量。[page]

  2.3 办公室负责委托市环境卫生部门收集、处置本站监测活动产生的一般废物。

  3、废物处理的监督检查

  3.1 各部门质量监督员负责对本部门废物管理情况进行日常监督检查。

  3.2办公室每年对危险废物处理服务方进行一次监督检查,并形成相应记录,发现问题及时要求解决或更换服务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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