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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汕尾市委开展“阳光行动—千名青年律师千场青少年法律服务”活动

2015-11-09 1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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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6是国际禁毒日,借此契机,团汕尾市委联合汕尾市司法局在陆河县河田镇开展阳光行动—“千名青年律师千场青少年法律服务”活动,团市委副书记刘莉丽出席活动。

  6.26是国际禁毒日,借此契机,团汕尾市委联合汕尾市司法局在陆河县河田镇开展阳光行动—“千名青年律师千场青少年法律服务”活动,团市委副书记刘莉丽出席活动。

  活动现场,青年律师们为广大青少年及群众提供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法律咨询服务,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及《青少年自护自救提示》、《广东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广东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禁毒知识等宣传资料800余份。为外出务工青年提供法律咨询,对青少年和群众提出的问题及困惑进行耐心详细的讲解,提高青少年法制意识、权益观念和自我保护能力,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发展,受到了广大青少年及群众的普遍欢迎。

  与此同时,各县(市、区)团委及乡(镇、街道)团委联合各地司法系统开展青少年普法宣传专题活动12场次,服务青少年约1.5万人。

  此次“千名青年律师千场青少年法律服务”活动是落实团省委、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关于继续开展广东省“千名青年律师千场青少年法律服务”活动的通知》的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引导青少年增强法律意识,营造全社会关爱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组织开展的系列活动。

  团市委将主动作为,继续联合市司法局发动志愿律师,利用律师的专业能力,深入学校、社区等场所广泛宣传“两法两条例”。把法治宣传教育和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不断提高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引导青少年学法、知法、用法、守法。同时,引导青少年依法合理表达诉求、维护自身权益,为青少年身心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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