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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触摸女方非敏感部位也可被认为性骚扰

2014-08-06 1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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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韩国1999年就通过了《禁止并根除性别歧视法》,将性骚扰定性为男女性别歧视。韩国女性部从2004年开始制定了有关防止性骚扰的详细规定,要求有关机关每年举行两次强化教育,对教育成绩突出的单位实施表彰,并...

  韩国1999年就通过了《禁止并根除性别歧视法》,将性骚扰定性为男女性别歧视。韩国女性部从2004年开始制定了有关防止性骚扰的详细规定,要求有关机关每年举行两次强化教育,对教育成绩突出的单位实施表彰,并对成绩不达标单位的领导实施特别教育。2005年1至5月,韩国女性部对国家机关、地方自治团体以及各级学校共11415个单位进行了防止性骚扰工作成绩书面检查,女性部长官将检查结果提交给了国会。

  在韩国,即便是触摸女方的非敏感部位,也有可能被认为是性骚扰。韩国大法院2004年判决的一个案例曾受到媒体的广泛关注。33岁的被告高某曾就职于他叔叔经营的企业,两年前因强行抱住一位女部下欲行非礼而遭到对方起诉。高某在一审中被判刑10个月缓期两年执行。在二审中,他的律师抓住原告遭侵犯的部位大做文章,称高某虽没有得到原告同意而对其身体进行侵犯,但只不过是揉捏了肩膀,并非敏感部位,因此不属于性骚扰。韩国大法院的判决指出,不能认为对女性的性骚扰因身体部位不同而有本质差别,只要明显违背对方意愿引起对方反感的行为都构成性骚扰。

  根据韩国的法律,凡是借职务之便在工作场合,在违背对方意愿的情况下对对方进行身体、语言、视觉上的性侵犯,并进而在工作中进行打击报复的行为都属性骚扰行为,如未经对方同意讲黄色笑话、逼对方看下流刊物等。按照英国法规,如果老板答应提升女职员,但前提是必须出去与他度周末,将被视为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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