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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发展热潮以后是否产生了垄断竞争

2015-01-23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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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随着互联网三次热潮之后,行业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大有从自由竞争发展到垄断竞争的迹象。譬如较早前新冒头的中国互联网新型创业公司IMO、联众、米聊、开心偷菜、人人、互动百科等,大多昙花一现,泯然于鼠标之...

  随着互联网三次热潮之后,行业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大有从自由竞争发展到垄断竞争的迹象。譬如较早前新冒头的中国互联网新型创业公司IMO、联众、米聊、开心偷菜、人人、互动百科等,大多昙花一现,泯然于鼠标之外,在占有市场绝对话语权的庞然大物面前,成了市场的牺牲品。不过,也有业内观点认为,互联网行业的垄断问题与传统行业并不一样,说寡头垄断并不准确。

  互联网竞争靠的是XX效应,谁的收入高,谁的影响力就大。这种垄断是自然形成的,是自然垄断。

  这样的垄断不能怪企业,因为这是自然竞争的结果。互联网最大的特点是无边,没有保护,所以竞争起来一马平川,这是个赢家通吃的产业。例如腾讯,确实有非常多的优势,在互联网的每个领域都具有太多的优势。对这样的企业,政策就应该给它划一个边界。事实上对每一个行业来说,如果在这个领域的控制力达到80%以上,就可以认定存在垄断,就要进行反垄断的处理,要求他在这个领域里拆分。在互联网行业,我们现在对这一点没有有效措施,企业可以肆意扩展,因为钱太多了,走到哪里都无往不胜,人家也没有违法,只靠影响力和钱就行。要想解决这个问题,不能用行政的办法处理,只能事先把规则制定好。

  因此,应对互联网的垄断,一是要修改《反垄断法》,虽然《反垄断法》涉及到互联网的垄断问题,但是远远不够。二是在《反垄断法》的基础上出台有关互联网反垄断的实施细则。三是考虑到一些互联网企业的创新和一些小的互联网企业的发展,应该出台支持这些互联网企业创新的法规,光靠《反垄断法》限制有垄断地位的公司还不够。四是出台维护市场自由竞争的法律,正面加以规范市场,对一些企业加以保护。

  事实上,技术竞争的面具下,互联网行业中出现的一些不正当竞争形象,更应引起关注,例如山寨抄袭、捆绑搭售、限定交易和拒绝交易、歧视性垄断和绑架用户等行为。

  互联网行业的不正当竞争案例越来越多,如何有效防范,我建议:一是互联网公司自身要规范运作,公司本身要自律。二是在法律上规范公司的行为,要明确如何防止不正当竞争。三是以反不正当竞争法为基础要出台实施细则,没有细则没法儿在法律上做出判断。四是应该成立有关的互联网协会,通过协会的组织来实现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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