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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开心网”昨日上庭争名分

2012-12-27 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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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原告开心人要求被告千橡停用开心网域名,赔偿1000万激辩3小时法院未宣判一样叫开心网,一样是可以偷菜、抢车位的社交性网站,甚至连域名都几乎一样。昨日上午9时20分,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北京开心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kaixin001.com以下简称开心001)

  原告开心人要求被告千橡停用“开心网”域名,赔偿1000万 激辩3小时法院未宣判

  一样叫“开心网”,一样是可以偷菜、抢车位的社交性网站,甚至连域名都几乎一样。昨日上午9时20分,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北京开心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kaixin001.com以下简称“开心001”)诉北京千橡互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kaixin.com以下简称“千橡开心”)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在向法院递交的诉状中,原告“开心001”向被告“千橡开心”索赔1000万元经济损失。

  经过3小时激辩,法官宣布择日宣判。

  原告:停用域名,赔偿1000万元

  在法庭调查阶段,“开心001”代理律师首先陈述了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判令被告“千橡开心”停止使用“开心网”及其相近的名称作为网站名称;停止使用kaixin.com的域名;赔偿“开心001”1000万元的经济损失并赔礼道歉。

  原告方表示,“开心001”在去年3月份就注册了开心网的名称及kaixin001.com的域名,随后在国内渐渐有了知名度。而“千橡开心”则是在去年10月,通过受让购得之前已被注册但未使用的kaixin.com的域名,并给网站取了与“开心001”相同的名字,其目的意在混淆,使“开心001”损失潜在用户。

  原告方称,被告“千橡开心”侵犯了“开心001”的商标权、知名服务的特有名称权和域名权。

  为证明上述观点,原告方提交了7组35份证据,如网络搜索结果排名靠前、国内外媒体争相报道、网站世界排名100、公众评论等。被告:

  停用域名无异宣告死刑

  “原告所谓的1730篇新闻报道中,排除大量的重复新闻、负面新闻、无关新闻、软文广告后,数量极少。仅依据一些少量的新闻搜索数据无法证明商标知名、网站知名。”被告方代理律师对原告的上述说法逐一驳斥,“原告提交的用户评论仅8篇文章,且多数来源于网站、博客,作者身份不明确,无法构成‘大量评论’,也无法代表‘普通公众’的观点。”

  被告方代理律师称,如果法院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即判令被告停止使用域名,无异于宣告一个网站的死刑,“这不是在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反而是在扼杀竞争的环境”。

  激烈的辩论一直延续到中午12时10分。法官并未当庭宣判,而是表示合议庭将对案件进行评议,宣判日期另行确定。

  据了解,在法庭辩论阶段结束后,原告代理律师表示,愿意接受调解;被告代理律师则称,之前没有与当事人进行沟通,无法当庭回答。网友调侃:

  大家都是“山寨”的

  事实上,两个“开心网”的模式都并非原创,而是借鉴了国外著名的社交性网站facebook。此前“开心001”就曾被称作“国内对facebook模式模仿最成功的社区网站”。

  早在“开心001”递交诉状时,一位新民网的上海网民就曾调侃道:“请问,facebook可以把两家都告上法庭吗?‘开心001’难道不是从山寨别人起家的吗?如今已经走出山寨阶段到了知名品牌需要保护的阶段了?”

  业内分析:赔偿金额等是难点

  “这个案子的症结点在于‘千橡开心’使用了‘开心网’这个名称是否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侵犯了名称权。”上海知识产权律师游云庭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开心001”是一个具有游戏功能的社交网站,“它到底是受哪个商标类别的保护,是在线游戏、即时通讯,还是网络名称?这方面争议比较大。”

  另一位上海律师原素雨则对原告方的诉讼请求提出了质疑。“1000万元的赔偿金额我觉得是比较高的。目前国内关于专利案件的赔偿都在几十万元左右,之前有一起赔偿2000万元的案例,但那已经是非常高的个别案例。”原素雨表示,该案证明原告损失和被告获利的难度都很高,“赔偿金额最终由法院进行调解和裁定的可能性比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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