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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房屋契税什么时候交

2021-03-23 1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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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逐渐提高,近年来,购买房屋的市民也越来越多。购买房屋后,缴纳契税是购房者的纳税义务之一,其是指不动产(土地、房屋)产权发生转移变动时,按购房价一定比例向新业主(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次性税收。下面,由找法网编辑为您详细介绍肇庆房屋契税什么时候交的问题。

  一、肇庆房屋契税什么时候交

  肇庆市契税的纳税期限一直未有明确,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契税的征收管理,肇庆市税务机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对契税纳税期限进行明确——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地方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80日内缴纳税款。

  据了解,纳税人未按照上述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的,税务机关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并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二、契税的定义

  契税是土地、房屋权属转移时向其承受者征收的一种税收。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于1997年10月1日起施行。在中国境内取得土地、房屋权属的企业和个人,应当依法缴纳契税。上述取得土地、房屋权属包括下列方式: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和交换),房屋买卖、赠与和交换。以下列方式转移土地房屋权属的,视同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屋买卖或者房屋赠与征收契税: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投资、入股,以土地、房屋权属抵偿债务,以获奖的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以预购方式或者预付集资建房款的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契税实行3%~5%的幅度比例税率。

  契税,是指对契约征收的税,属于财产转移税,由财产承受人缴纳。契税中所涉及的契约,包括土地使用权转移,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或转让,房屋所有权转移,应该称为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如房屋买卖、赠送、交换等。除了买卖、赠送、交换外,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方式还有很多种。其中,有两种常见的房屋权属转移,按规定要缴纳契税:因特殊贡献获奖,奖品为土地或房屋权属;或预购期房、预付款项集资建房,只要拥有房屋所有权,就等同于房屋买卖。契税是一种重要的地方税种,在土地、房屋交易的发生地,不管何人,只要所有权属转移,都要依法纳税。契税已成为地方财政收入的固定来源,在全国,地方契税收入呈迅速上升态势。各类土地、房屋权属转移,方式各不相同,契税定价方法,也各有差异。

  三、征税对象

  契税的征税对象是境内转移的土地、房屋权属。具体包括以下五项内容:

  1、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由承受方交。

  是指土地使用者向国家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费用,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2、土地使用权的转让,除了考虑土地增值税,另由承受方交契税。

  是指土地使用者以出售、赠与、交换或者其他方式将土地使用权转移给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行为。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不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

  3、房屋买卖:

  即以货币为媒介,出卖者向购买者过渡房产所有权的交易行为。

  以下几种特殊情况,视同买卖房屋:

  (1)以房产抵债或实物交换房屋,应由产权承受人,按房屋现值缴纳契税。

  (2)以房产作投资或股权转让,以自有房产作股投入本人独资经营的企业,免纳契税。

  (3)买房拆料或翻建新房,应照章纳税。

  房屋赠与赠与方不纳土地增值税,但承受方应纳契税。

  房屋交换在契税的计算中,注意过户与否是一个关键点。

  承受国有土地使用权支付的土地出让金

  对承受国有土地使用权所应支付的土地出让金,要计征契税。不得因减免土地出让金而减免契税。

  以上就是由找法网编辑整理收集的关于肇庆房屋契税什么时候交的法律知识。目前,关于契税缴纳的时间上尚未做到全国统一,各地有各地执行的不同规定。而肇庆目前的规定便是纳税义务产生10日内向有关部门申报,180日内缴纳完毕。如果您还不够了解,可以咨询找法网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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