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网络侵权律师

金昌
网络侵权
甄选排序
金昌-杨刚律师 咨询我
好评25 已帮助179
擅长:刑事案件、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建筑工程、交通事故、公司企业、劳动纠纷、房产纠纷、保险纠纷、知识产权、互联网纠纷
态度好 从业4年
支持在线/电话咨询
金昌-伏丹丹律师 咨询我
好评10 已帮助56
擅长:刑事案件、婚姻家庭、劳动纠纷、公司企业、合同纠纷、债权债务、房产纠纷、交通事故、继承、损害赔偿、行政纠纷、互联网纠纷、建筑工程、征地拆迁、环境保护
支持在线/电话咨询
金昌-曹倩律师 咨询我
好评27 已帮助192
擅长:刑事案件、婚姻家庭、劳动纠纷、合同纠纷、公司企业、债权债务、房产纠纷、交通事故、继承、征地拆迁、建筑工程、损害赔偿、互联网纠纷、证券投资、行政纠纷、知识产权、保险纠纷
态度好 从业13年
支持在线/电话咨询
金昌-后爱东律师 咨询我
好评9 已帮助434
擅长:刑事案件、婚姻家庭、劳动纠纷、合同纠纷、公司企业、债权债务、房产纠纷、交通事故、继承、征地拆迁、损害赔偿、医疗纠纷、行政纠纷、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保险纠纷、证券投资、互联网纠纷
支持在线/电话咨询
金昌-周亚婷律师团队 咨询我
好评9 已帮助27
擅长:刑事案件、婚姻家庭、劳动纠纷、合同纠纷、交通事故、房产纠纷、建筑工程、债权债务、损害赔偿、医疗纠纷、知识产权、环境保护、行政纠纷、保险纠纷、证券投资、涉外纠纷、互联网纠纷、人格尊严、其他、征地拆迁、继承、公司企业
从业12年
支持在线/电话咨询
没有更多数据了
金昌律师咨询
金昌律师问答
上班的地方有个同事乱拍我照片发公作群
是否构成侵权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否涉及到个人隐私二是否影响到个人名誉。如仅仅是你在工作状态下拍摄到的照片并不必然造成侵权。另外侵犯肖像权是以营利为目的为经他人同意利用他人肖像的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原网名有版权吗?
网络著作权,是指著作权人对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在网络环境下所享有的著作权权利。基于此,网络著作权包含了两层含义:第一层,相对与传统作品,指传统作品被上传至网络时著作权人所享有的权利。第二层是指网上数字作品著作权人所享有的权利,如复制权,发表权,署名权,发行权等权利。法律依据:《著作权法》第十六条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除本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外,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给予作者奖励:(一)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