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后,交通事故当事人是无权直接扣对方车辆的,但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押交通事故车辆进行鉴定,事故发生后,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
如果受害者想要扣对方车辆来保证自己对方对自己的赔偿的话,可以通过法律申请财产保全。
发生交通事故后车被扣押,主要是要给汽车做鉴定,提车有两种方式:
一是双方要是协商一致,达成和解,走简易程序,签订和解协议后就可以立即放车。
二是走正常程序,交警会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书出来后,第三天,就可以放车了,这三天是留给受伤人员提出财产保全的时间,如果对方提出财产保全了,那就交一定的保证金,也可以把车提出来,要是对方没提出财产保全的话,直接就可以把车提走了。
第五十八条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
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停车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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