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海南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608元 2、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4390元 3、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 元 4、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 元 5、职工平均工资21761元 附:海南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1.海南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9395元/年; 2.海南省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3256元/年; 3.海南省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为7128元/年; 4.海南省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为2232.19元/年; 5.海南省职工平均工资为15890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