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照交通法规对交通事故的当事人有无违章行为,以及对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定性、定量评断时所形成的文书材料。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逃逸交通事故尚未侦破,受害一方当事人要求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当事人书面申请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并送达受害一方当事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受害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有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的责任;无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无责任。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察现场之日起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如果是未造成人员伤亡,事实清楚的交通事故,交警一般会使用简易程序,当场出具事故责任书。
如果交通事故认定书丢了的话,认定书在交警部门会有存根,不会影响到事故的处理。如果在事故处理中需要用到责任认定书的,可以到当时出具事故责任认定的交警部门去复印该责任认定书的存根联就可以,是同样具有法律效力的。
由此可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一般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调查十日之内制作,事故责任认定书在交警部门有存根,如果丢了需要用到可以去交警部门复印改责任认定书的存根联即可。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丢了补开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