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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责任书签字后能否复议

2021-05-06 1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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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交通事故的发生往往是一瞬间是不可避免的,在交通事故后交警部门会到现场调查分析研判,并开具交通事故认定书,对交通事故中的责任进行确认认定,那么如果已经签字的情况下想要复议该如何处理?下面找法网小编就为大家回答关于交通事故责任书签字后能否复议的问题。

  一、什么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指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加以认定的行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部分汽车驾驶员因为不了解事故处理常识,对自己是否应负事故责任以及应负多大责任也不清楚,因此而导致了很多错误的发生。

交通事故责任书签字后能否复议

  二、交通事故责任书签字后能否复议

  事故责任书签字后是可以申请复议的,申请复议的方法:1、确认执法机关已对你作出具体行政行为。2、在提出复议前应确认在合法期限内。3、撰写行政复议申请书,提交时须一式三份。4、搜集复议所需材料。5、到法定复议机关(一般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上一级机关或者政府)提交复议申请和相关材料,当面提交或邮寄均可。6、如果超过了申请复议的期限,或者尽管复议了,短对复议的结果还是不服,那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划分责任,最后是以法院的判决为准。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三、交通事故责任书签字后不受理复议的情况

  符合《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52条规定情形不受理复议。

  第五十二条: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五日内,应当作出是否受理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复核申请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一)任何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

  (二)人民检察院对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的;

  (三)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

  (四)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

  通过上文可知交通事故责任书签字后如果不符合上述《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52条规定的情况是可以再申请复议的,需要注意的是应当在交通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天之内进行申请。以上就是交通事故责任书签字后能否复议的相关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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