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无法销案,但需办理结案手续。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应由交警部门进行调查,再由交警根据调查情况来认定事故责任,并向双方当事人送达认定书,并组织双方就赔偿问题进行调解,如果有一方不愿意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则可以通过法院诉讼的方式来处理赔偿纠纷。
如果对方在事故发生后,不积极到交警部门接受调查的,应由交警部门联系对方进行调查,以确定事故责任,但在法律上并没有相应的过多少时间不到交警部门接受调查、或交警部门多久未认定责任就销案的规定,所以不管过多久,都是不会自动销案的,到时候仍然可以由交警部门进行处理。
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三十二条,行政案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结案:
(一)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的;
(二)适用调解程序的案件达成协议并已履行的;
(三)作出行政处罚等处理决定,且已执行的……
若是出具事故认定书后双方已经达成协议,即可结案,构成犯罪的需要移交办案单位。
1、在交警部门主持下,调解成功后,制作《调解书》,并分别送交当事人。双方到交警部门办理结案手续。
2、双方自行达成赔偿协议,双方到交警部门办理结案手续。
3、调解未成功的,应当填写《调解终结书》,送交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可在法定时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这时候一般就走民事诉讼的程序了。
交通事故发生后不会销案,若是当事人协商好相应赔付事宜,就责任划分达成一致,需要走结案程序。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双方一般会选择协商处理,若未能协商成功可以提起诉讼。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下面为您整理的的“作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可以销案吗”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