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南京“7·28”事故4名肇事者被刑拘

2012-12-26 13:51
找法网官方整理
交通事故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交通事故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29日下午举行的南京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南京“7·28”事故的4名相关肇事者已于当日被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查处过程中。南京市公安局副局长黄亚玲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事故发生地原南京塑料四厂厂区已被列入拆迁规划,邵殿军以扬州宏运基础配套公司名义中

    29日下午举行的南京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南京“7·28”事故的4名相关肇事者已于当日被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查处过程中。

      南京市公安局副局长黄亚玲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事故发生地原南京塑料四厂厂区已被列入拆迁规划,邵殿军以扬州宏运基础配套公司名义中标进行拆迁,而拆迁工地的实际负责人为邵殿军的姐夫董来荣。此后,董来荣又雇佣其小舅子方强锋参与具体拆迁工作。事发当日,方强锋在现场操作机械平整土地时碰裂地下的丙烯管线,造成丙烯泄漏,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后发生爆燃。

      黄亚玲表示,除了邵殿军、董来荣、方强锋3人外,南京金陵塑胶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经营部副部长蒋山尊对丙烯管线管理不善负有责任。4名相关肇事者已于29日早些时候被警方刑拘。

交通事故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77687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交通事故律师团,我在交通事故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