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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内车辆异地检验自6月16日起免委托

2014-06-04 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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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山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表示自6月16日起该省将全面启动机动车异地无委托检验工作。届时,省内登记的除大型客车、校车外的其他在用机动车,车辆所有人可以选择在省内任一家具备条件的安检机构进行检验,并申请核...

  山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表示自6月16日起该省将全面启动机动车异地无委托检验工作。届时,省内登记的除大型客车、校车外的其他在用机动车,车辆所有人可以选择在省内任一家具备条件的安检机构进行检验,并申请核发检验合格标志,不需要到车辆登记地车管所办理委托检验手续。

  据悉,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于昨天下发了《关于实施机动车省内异地检验工作的通知》,部署在全省打破地域限制,全面开展机动车异地无委托检验工作。

  通知要求,在异地申请核发检验合格标志前,机动车所有人应将机动车涉及的交通违法、交通事故处理完毕。对行驶证副页检验记录签注已满的,应先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发。车辆异地检验合格后,不得持检验合格报告到检验地之外的车管所申领检验合格标志;省外机动车在我省参检的,需要办理委托手续。

  省内异地审车岛城已调试半年

  根据来自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的消息,从本月16日起全省将启动机动车异地无委托检验 ,这就意味以往在异地审车时需要的委托函将成为历史。岛城交警部门表示,从今年1月份,交警车管部门就已经根据部署,启动了省内车辆异地年审直接上线的调试工作,下一步将根据上级的统一部署来实行。

  6月16日以后,全省任何一个城市的车辆可以在岛城直接上线年审。市车管所表示,从今年1月份开始,车管部门就根据上级部署,进行异地年审免委托函直接上线的调试工作,同时,前段时间公安部、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公布《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动车检验工作的意见》中,也提出了要实时省内异地免委托函年审,下一步车管部门将根据上级统一部署来实行这一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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