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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需要伤残鉴定后再结案吗

2021-08-10 0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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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在交通事故中如果造成受害者人身损害的是需要进行伤残鉴定处理的,以此确定受害者的伤残程度,但是很多人都不是很清楚,因此我们就需要对这一方面有一定的认识。那么下面找法网小编为你整理了车祸需要伤残鉴定后再结案吗的相关知识,欢迎阅读,希望能帮到你。

  一、车祸需要伤残鉴定后再结案吗

  车祸需要等伤残鉴定结果出来后双方商定赔偿等问题后才可以结案的,不然的话结案之后再发生的医疗费用就不能再向对方索要了。

  如果双方达成了民事赔偿协议,那就可以去交警那里结案了,去交警案结案是要双方都去,得把你们双方的协议内容报给交警,交警要记在相应的事故责任报告书里面。

车祸需要伤残鉴定后再结案吗

  二、交通事故可以自行委托鉴定吗

  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另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足以反驳并申请重新鉴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由此可以看出,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依法作鉴定,法律并没有禁止,程序不违法。那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做的鉴定结论,什么情况下应当准许重新鉴定的申请呢?必须是申请方有足够的证据足以反驳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做出的鉴定结论,包括程序违法、鉴定人员及机构无资质等问题,否则法院不应准许,以免浪费时间,影响审判效率,浪费诉讼资源。

  当然,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鉴定的,一般通过律师事务所进行委托,自己委托的,鉴定机构一般不接受,就算接受,做出来的鉴定也会因程序不合规定而成为其他诉讼参与人申请重新鉴定的理由。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

  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对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况等专业性较强的检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委托专门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结论应当由鉴定人签名。

  三、怎么办理交通事故车物损失鉴定

  发生交通事故后的车辆损失鉴定应该按照下面步骤办理:

  1、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和物品,由公安机关统一保管,经检验、鉴定后,委托价格事物所进行损失价格鉴定。进行车物价格损失鉴定时,各方当事人应到场,涉及保险的车辆和物品,当事人还应通知保险公司派员到场(无故不到场的,按缺席论处)。

  2、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原则上在事故发生后7日内作出鉴定结论。如情况特殊,经批准可延长7日。

  3、当事人对经确认后的鉴定结论不服或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书》后5日内,向交警支队交宣处事故科申请重新鉴定;并在10日内作出重新鉴定结论。

  4、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结论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确认后生效。

  相信大家看了上面的介绍多多少少也应该知道,车祸需要等伤残鉴定结果出来后双方商定赔偿等问题后才可以结案的,不然的话结案之后再发生的医疗费用就不能再向对方索要了。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有关车祸需要伤残鉴定后再结案吗的相关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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