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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赔偿起诉有时间限制吗

2021-08-06 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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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发生交通事故会涉及到赔偿的问题,一旦双方就赔偿问题达不成协议,当事人就有可能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益,那么提起交通事故赔偿诉讼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吗?有没有时效的限制?接下来找法网小编将为您介绍交通事故赔偿起诉有时间限制吗的法律知识。
交通事故赔偿起诉
一、交通事故要求赔偿有没有时间限制

交通事故索赔诉讼时效的确定主要存在以下五种情况:

 1、对于因交通事故造成的与人身无关的损失 例如车辆损失,车载货物损失等,诉讼时效应该是从发生交通事故之日起计算两年。

 2、对于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明显的人身伤害 例如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等,诉讼时效应自发生交通事故之日起计算一年。但是在一年内未治疗终结或者一年内未能定残的,则应适用《民法通则》第139条的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即在治疗终止或定残之日起,继续计算剩余的六个月。仍在治疗以及尚未定残的即应属于《民法通则》139条中规定的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情形。

 3、对于因交通事故造成的隐性伤害 如外伤性失语、偏瘫、神经损伤导致肢体肌肉萎缩等,诉讼时效应自隐性伤害被确诊之日或者经有关部门鉴定与交通事故有因果关系时计算一年。 

4、对于经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未能达成调解协议的 诉讼时效从收到调解终结书之日起按照损失的不同性质计算,即人身一年,其他两年。对于达成调解协议后或者双方自行协商达成协议后逾期不履行的,诉讼时效按照调解协议确定的履行期满之日起计算。 

5、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结案或经人民法院审理结案后,受伤人员出现与道路交通事故有关的后遗症的 可以就治疗后遗症引起的相关费用起诉,诉讼时效自后遗症确诊之日起或者自医疗部门、鉴定机构确认后遗症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关系之日起计算。


二、交通事故赔偿起诉状范文
原告:XXX,男,汉族,1979年4月20日出生,XX人。现住XX.电话:XXX
被告:XXX,男,汉族,身份证号:XXX,XX人。电话:XXX
被告:XXX,男,汉族,身份证号:XXX,住XX.
被告:XX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定中心支公司。电话:XX
法定代表人: XX 职务:总经理
地址:XXX.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诉讼请求:1、请求依法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因道路交通事故致人伤残的各项损失共计133200.29元人民币。
2、本案诉讼费及其他费用全部由被告承担。
事实及理由: XXX年12月06日14时50分许,被告XXX驾驶冀Fxxx轿车沿朝阳南大街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门前道路由北向南行驶时与行人XXX(原告)发生交通事故,至原告XXX受伤。XXX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三大队认定,被告XXX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之规定,是造成事故的全部原因,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原告不承担责任。
经XXX市第二医院诊断为左踝关节骨折-脱位(旋前-外旋Ⅳ°)。后经XXX市道路事故伤残鉴定委员会评定为十级伤残,左下肢功能丧失10%以上。两次手术过后,患足仍不可负重,需继续治疗。可见,被告的行为显然构成对原告的侵权,并且直接给原告造成了人身损害和经济损失,造成损失包括医疗费21280.59元,被告XXX已支付19000元;误工费41367元;护理费1380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1500;营养费1500元;轮椅600元;便座、复印、行军床192元;鉴定费1664.8元;伤残赔偿金36584.4元;二次手术费7000;交通费500元;被扶养人生活费16211.5元;精神损失费1万元, 共计133200.29元人民币。
综上,被告之行为给原告造成的不仅仅是身体的伤害,更带来了巨大的经济和精神负担,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特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民事诉讼法》之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敬请贵院依法审理,判如所请!
此 致
XX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 月 日
三、交通事故赔偿起诉书(对方全责)
原告:xxx 男 xx岁 汉族 党员
身份证号:
户口所在地:
现住址:
工作单位:
联系方式: 手机号或电话号(可以随时联系上)
被告:姓名、性别、年龄、民族、
身份证明: 对方身份证号或驾照号
住址:
工作地址:
联系方式: 手机号或电话号(可以随时联系上)
案由: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这项必须有)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医疗费 元;
2、判令被告当庭向原告赔礼道歉;
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2011年8月30日21时45分,被告所驾驶的车牌为 xxxxx黑色丰田小轿车,停放在东城区xxxxx大街xx号门前非机动车道左侧,车头向西、车尾向东;原告驾驶电动自行车由东向西正常行驶,此时被告在开启前右侧车门时,将原告左手和左腿撞伤;随后原告拨打122报警,经东城交通支队东四大队事故认定,被告承担此次事故全责,原告无责;因被告当时态度傲慢,无任何歉意表示,原告只能自行就医;后经北京XX医院急诊科诊断为:外伤后神经反应,左手软组织损伤(诊断证明附后)。
9月2日原告就医疗费赔偿联系被告,而被告一直无故拖延,至今二十多天也未履行赔偿责任;鉴于被告的这种行为,显然未诚意对待;据此,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依法提起诉讼,恳请法院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XXX (原告签字)
2011年9月18日
附件:
1、XXX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复印件)
2、北京XX医院诊断证明书(复印件)
3、医院X光检查申请单、就诊记录(复印件)
4、医院收费发票(复印件)
5、原告身份证(复印件)

根据规定,交通事故赔偿诉讼的时效规定是这样的,发生交通事故后,如当时有损害发生,应从此时开始在两年内起诉,如系人身伤害则应在一年内起诉。以上就是由找法网编辑整理收集的关于交通事故赔偿起诉有时间限制吗的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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