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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多宝首次被强制执行拖欠仲裁费

2014-12-15 2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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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截至目前,广药和加多宝这对冤家之间的官司已经多达数百起,败诉一方被判赔的费用更是高达上千万。其中,诉讼标的不仅涉及到商标和广告语或是产品包装等方面,连败诉一方因为拖欠被判赔的费用也在立案范围之...

  截至目前,广药和加多宝这对冤家之间的官司已经多达数百起,败诉一方被判赔的费用更是高达上千万。其中,诉讼标的不仅涉及到商标和广告语或是产品包装等方面,连败诉一方因为拖欠被判赔的费用也在立案范围之内。

  12月12日,媒体从王老吉处获悉,今年5月在东莞立案的加多宝母公司XX集团拖欠广药集团“王老吉”商标仲裁费一案已经结案。并收到XX集团拖欠的仲裁费及利息共计572121.2元。这是广药集团及王老吉收到的来自加多宝方面的第一笔拖欠赔款,而这笔钱也是法院强制执行方才支付。

  据悉,该起案件源自2011年12月29日,广药集团和XX集团就商标使用期限问题对簿公堂。XX集团以2002年11月和2003年6月签署的两份补充协议《“王老吉”商标许可补充协议》和《关于“王老吉”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补充协议》要求广药集团将“王老吉”商标租赁权分别延长至2013年和2020年。

  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在2012年5月9日裁决通过XX集团老板陈XX行贿而达成的上述两份商标租赁补充协议无效,广药集团收回“王老吉”商标生产经营权,本案的仲裁费分别由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与XX(集团)有限公司共同支付。而鉴于本次仲裁费已由广药集团全额支付,故XX集团需向广药集团偿还46.4万元的仲裁费用,且必须在30天内支付完毕。

  王老吉方面表示,直至2014年5月,XX集团仍未履行支付该笔费用。于是,在仲裁裁决执行有效期两年时间即将到期之际,广药王老吉不得不申请向XX集团财产所在地东莞中级法院提出强制执行。要求XX集团在东莞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广东加多宝支付仲裁费46.4万元,并以此为基数按同期人民银行贷款利率的两倍支付利息直至付清为止。公告中提到的572121.2元则是加多宝应付仲裁费及利息的总和。

  虽然双方对于这起仲裁案子都有不同意见,但是值得注意的是,这是加多宝多次败诉后首笔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款项。

  除此之外,加多宝在包括“改名案”、“10罐7罐案”、“七连冠案”在内的五起广告语侵权案件中,被判为虚假宣传,赔偿王老吉共计1960万元。并且,王老吉方面透露,由于加多宝方在五起案件中均提出了二审诉求,五笔费用至今仍未到位。导致双方迄今状态可谓案中案,“难舍难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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