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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集体合同合法性审查流程图

2019-12-10 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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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机构:南京市鼓楼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委托执法)项目类型:行政确认项目编号:行政确认1号法定期限:15日承诺期限:10个工作日服务电话:8472308512333监督

  承办机构:南京市鼓楼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委托执法)

  项目类型:行政确认 项目编号:行政确认1号

  法定期限:15日 承诺期限:10个工作日

  服务电话:84723085 12333 监督投诉电话: 83230052

  办理地点:管家桥24号鼓楼人力资源市场四楼

  申请人申请

  申请人应提供的基本材料:1、已经签订的集体合同文本(一式三份),加盖企业公章和企业工会章;2、集体合同说明内容:企业所有制性质;职工人数;双方协商代表名单;开始协商时间及协商过程;集体合同草案提交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通过情况;3、第一次签订携带企业营业执照或批准文书复印件、劳动和社会保障登记证及社会保险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申请时效:集体合同签订后,应在10内将合同文本及有关资料报送劳动部门;

  受 理

  经办人负责申请材料受理和初审,并一次性提出初审意见。

  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5日内退回材料,发放一次性补正告知

  审 查

  岗位责任人审查,签署认定意见,

  拟定《集体合同审查意见书》

  决 定

  科室负责人审签,重大疑难情况报局领导审签。制作《集体合同审查意见书》。

  公 布

  单位自集体合同生效自日起1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全体职工公布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未提出书面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审 查

  区县劳动就业管理机构进行书面审查、实地核查、听取利害关系人意见,并签署意见加盖公章,于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

  符合申办条件

  提出异议的,单位和职工方对异议部分进行协商修改后,重新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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