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行政诉讼法第24条第2款规定,有权提起诉讼的公民死亡时,其近亲属可以提起诉讼。根据《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条规定,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和其他具有扶养、赡养关系的亲属。在这种情况下,近亲属享有原告资格,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其地位等同于有权提起诉讼的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