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瑞丽一名男子因违反居家隔离规定,于凌晨翻墙外出,被瑞丽市公安局姐勒边境派出所依法行政拘留。
7月16日上午,姐勒边境派出所接报警称:在某小区发现一名男子翻墙进入小区,请民警前往核实处理。
经到场了解,该名男子于16日凌晨2时许擅自调高小区侧门处摄像头朝向,并翻越围墙外出找朋友饮酒,破晓时分翻墙返回被工作人员发现并报案。
当民警正准备对其进行盘问时,其立即掏出手机对执法人员进行拍摄,同时还进行了一番“精彩解说”。民警依法将其传唤至派出所进行调查处理。
经查,朱某伟在明知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的情况下,在“外防输入、内防扩散”全民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特殊时期,严重违反瑞丽市疫情防控指挥部于2021年7月6日发布的《关于瑞丽市主城区实行全员居家隔离的通告》要求,破坏居民小区监控摄像头正常运转、翻越围墙出入,构成拒不执行人民政府紧急状态下发布的决定、命令。
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法对朱某伟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警方呼吁
当前,瑞丽市正处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你待不住的家,正是抗疫一线人员回不了的家。请广大市民群众务必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对于拒不执行相关疫情防控措施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惩处。
一、以故意逃避、恶意阻挠、暴力抗拒等方式拒不配合防疫、检疫、强制隔离、隔离治疗的;
二、编造虚假信息或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而传播,制造恐慌、扰乱社会秩序的;
三、明知已感染或可能感染新型冠状病毒,故意进入公共场所或者隐瞒情况与他人接触的;
四、生产、销售伪劣口罩、防护服、消毒液等防护用品、医用卫生材料或生产、销售用于防治传染病的假药、劣药的;
五、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
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防疫职务的;
七、非法收购、运输、出售野生动物的;
八、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名义,实施诈骗行为的;
九、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十、实施其他违法犯罪行为,扰乱社会秩序和疫情防控工作的。
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处警告或者200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
(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
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瑞丽一男子隔离期间翻墙外出被拘留,10类行为依法严肃处理的相关知识,市民都要遵守疫情防控措施,在特殊期间,拒不执行人民政府紧急状态下发的决定,要进行处罚。如果您有相关法律问题,您可以在线咨询找法网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