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上午10时许,在陕西省公安厅办公大楼一层东大厅里,当农妇范群英在蒲城县公安局局长的真诚道歉声中接过那叠本该早已属于她的3700元保证金后,禁不住上前紧紧握住公安厅长胡太平的手,激动地连声说道:“太感谢您了,我真不敢相信过去跑了五次都未解决的问题,我昨天打了一个电话,你们今天上午就专门接待我,而且这么快就解决了。”
事情的经过原来是这样的———
5月21日下午3时10分,陕西省公安厅集中处理群众信访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接蒲城县贾曲乡怀德村村民范群英来电反映:其子伍红兵及儿媳王交丽于2004年4月23日,因涉嫌销赃被县公安局椿林派出所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其子及儿媳向该所共缴纳3700元保证金,派出所说一年之后退还。但直至今年取保候审期限超期,该所仍迟迟不还。更重要的是,目前她的丈夫患病急需这笔钱。无奈之下,她多次找到县公安局反映问题,但答复总不能让范群英满意。就在她和家人处在上访无望的困境时,从媒体上看到全国公安机关正在集中处理群众信访问题,于是便找来报纸,查询到了省公安厅向社会公布的监督电话,抱着一线希望如实反映了多次上访无果的情况和目前家中遇到的困难。
省厅集中处理群众信访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范群英上访电话后,随即表示将在最短时间内给她答复。接着,办公室领导一方面迅速与渭南市和蒲城县公安局进行联系,要求对此案立即进行核查,将结果速报省厅,同时将情况报告了省厅领导。
公安厅长胡太平当天下午知悉这一情况后,当即决定打破原定时间安排,特事特办,亲自督办这起带有普遍性的有法不依的上访案件。同时指示厅信访办公室即刻以省厅名义给范群英回电话。第二天一早,蒲城县公安局派车接她到省厅反映问题,并指令市、县两级公安局的局长、政委一同前来接访,如情况属实,蒲城县公安局领导应当面向其赔礼道歉,现场退还全部保证金。
22日上午九时许,范群英在蒲城县公安局领导的带领下,准时来到了省公安厅。胡太平厅长接过她的上诉材料,一边仔细听她反映情况,一边不时进行认真记录。在证明她所反映的情况属实后,胡太平厅长当场严肃指出,蒲城县公安局违反了《刑事诉讼法》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中的有关规定,应立即退还范群英儿子及儿媳的保证金,解除取保候审。接着,还向她道歉,请她向公安机关多提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