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我国目前承担行政复议工作的行政复议机构有哪些?

2019-10-31 21:04
找法网官方整理
行政复议法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行政复议法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目前承担行政复议工作的行政复议机构包括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政府工作部门的行政复议机构。根据原来的行政复议条例(该条例于1990年12月颁布,1994年对条例又作了一次修订

  目前承担行政复议工作的行政复议机构包括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政府工作部门的行政复议机构。根据原来的行政复议条例(该条例于1990年12月颁布,1994年对条例又作了一次修订)的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行政复议机构,应当设在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内或者与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合署办公。目前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行政复议机构基本上已经比较健全,特别是省、市两级,绝大部分都设有法制工作机构。县一级政府,据有关部门1996年的统计,有70%的县政府设有法制工作机构,承担行政复议工作。

  行政复议机关中专门从事复议工作的人员是行政复议人员。依法履行行政复议的职责既是行政复议机关赋予其工作人员的职权,也是一种对国家的义务。因此,行政复议机关工作人员在行政复议工作中,无论是审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行政复议申请,还是调查取证、审查行政复议案件等,都应当严格依法公正地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不得失职,更不能徇私舞弊、贪赃枉法,否则将构成违法行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行政复议法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03050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行政复议法律师团,我在行政复议法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大家都在问
准备申请行政复议,请问行政复议机关的确定是怎样的?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行为。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行政救济途径解决行政争议的一种方法。因此,行政复议作为解决官民纠纷的一种有效途径,但选择好行政复议机关又是至关重要的问题。 一般来讲,一个行政决定对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义务产生影响时,行政机关会在最后写类似这样的话“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人民政府或者×××××局(委员会、厅、部)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有这样的注明,对于行政相对人来讲,自然是不会找错行政复议机关。但有的行政复议决定书没有写清楚权利救济的途径,更没有写清楚行政复议机关,因此,确定行政复议机关对需要行政复议的当事人来讲,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本文通过行政复议的规定,希望对需要行政复议的当事人具有一定的帮助。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网 在线
7x24小时在线 平均5分钟响应
继续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