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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投标把握“五先五后”原则

2014-07-10 1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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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随着《招标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的贯彻落实,正常情况下的政府采购项目,绝大多数都应通过招投标活动来确定中标成交人。如何中标,已成为各类供应商发展壮大自己的第一谋求目标,笔者从监管招投标活动七...

  随着《招标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的贯彻落实,正常情况下的政府采购项目,绝大多数都应通过招投标活动来确定中标成交人。如何中标,已成为各类供应商发展壮大自己的第一谋求目标,笔者从监管招投标活动七年多的经历来看,供应商投标时,应当把握好“五先五后”原则。

  先了解情况,后报名参审。俗话说:知己知彼,百战不殆。每投一个标,不但要了解招标项目公告情况,还要了解项目概况、对项目经理的具体要求、完成项目的难易程度、付款情况,分析自身竞标的优劣态势,从而判断中标的可能性。若明显处于劣势状况,即使投了标,中标的可能性也不大,也就没有必要浪费时间,浪费人、财、物了;如完全符合条件,其他必要的条件也具备,就应该及时决定报名参与资格审查,并按要求提供“货真价实”的材料。

  先选定项目经理,后决策竞标。投标一般可分为盈利标、保本标和亏损标。企业在不同的发展时期,投标效益的决策不同,常规的做法是从招标信息或投标邀请中筛选出投标风险小、中标概率高的项目参加投标,力争做到投一个中一个,以减少投标资源的浪费;特殊时期,才投保本标和亏损标。首要的是排出哪些项目经理能胜任招标项目的实施,有了胜任的项目经理,才能考虑投标;选派信誉好、业绩多、影响大一些、管理水平高一些、经验更丰富等实力强的项目经理代表公司去竞标,不仅中标的可能性大,而且能取得更大的利润或取得比预期更好的结果。

  先核定成本,后理性定价。准确核算投标项目的成本,才能保证自己不做亏本的买卖。投标项目的直接费大多是由市场因素决定的,间接费和税金皆是依据直接费为基数对照国家政策规定确定的,计划利润则是由企业本身管理水平决定的,这四个方面构成了投标项目报价的基数。投标报价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决定。正常情况下,如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是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报价法,投标报价选择的利润空间较小,一般略高于企业成本价;如其评标方法是采用综合评估法,投标报价选择的利润空间选择较大些,但若规定最高限价的,不可超过其最高限价;如招标采购项目属于技术难度大的特殊项目,其完成过程的风险也大,利润空间则应相应扩大。但当投标单位预算编制后,还要进一步全面比较、权衡才能最终决策敲定投标报价。

  先交投标保证金,后递投标文件。现在大多数招标人对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都要求电汇,省去了清点钞票之苦。这种方式少则需要一天半日,多则需要两三天,如遇其他特殊原因,还会更长时间。在招标活动中时常出现招标人接到了投标文件,而未收到投标保证金现象,开标时只好退回投标文件或开标报价后不予参加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或者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投标。一般情况下,招标文件规定投标截止日前一个星期,按要求电汇到指定账户最为保险。开标之日前一天或开标时间之前几个小时,开具提交保证金收具,并递交投标文件较为妥当。因为,如出现问题,还有时间采取补救措施。

  先倾听询问疑点,后有针对性答题。在投标文件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经常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要求投标人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这往往也是出现问题或至关重要之处,它影响到评标专家对结果的判定。有些投标人不听清楚评审专家的询问,就滔滔不绝或不着边际地说一通,不但会引起专家的反感,还会产生误解,导致误判,特别是下笔承诺的内容,更应是投标人“生死攸关”的大事,更应慎之又慎。只有在完全明白、理解评审专家澄清的意思后,有针对性的、简洁明了、一语中肯的解释或答复,是最明智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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