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是否必须购买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

2012-12-26 18:15
找法网官方整理
消费维权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消费维权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近年来,有一些地方政府、一些政府部门从地区和部门的利益出发,利用行政手段限制市场竞争,由此间接地限制了消费者购买商品、接受服务的选择余地。实质上,这是政府及其所
近年来,有一些地方政府、一些政府部门从地区和部门的利益出发,利用行政手段限制市场竞争,由此间接地限制了消费者购买商品、接受服务的选择余地。实质上,这是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滥用行政权力的表现。

政府及其所属部门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的行为,可以是直接的,也可以是间接的。例如,有些政府部门搞“权力经商”,成立“翻牌公司”,名义上与经济实体脱钩,实质上仍是其下属单位,这样的部门往往明文规定或公开要求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还有些部门滥用手中的行政权力,限制其他经营者的经营范围,限制他人自由选择经营者的商品,以此达到限定他人购买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的目的。

《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限制其他经营者正当的经营活动。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制外地商品进入本地市场,或者本地商品流向外地市场。因此,上述政府机关滥用行政权力限制正常的市场竞争的行为是被法律明文禁止的,消费者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购买商品,而不必非得购买政府机关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

消费维权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46150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消费维权律师团,我在消费维权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