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可能患有精神疾病的下列人员进行鉴定 1. 刑事案件的被告人,被害人 2. 民事案件的当事人 3. 行政案件的原告人 4. 违反治安管理应当受拘留处罚的人员 5. 劳动改造的罪犯 6. 劳动教养人员 7. 收容审查人员 8. 和案件有关需要鉴定的其他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