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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躲过笔迹鉴定时间

2021-08-21 1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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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在司法实践过程中,对于一些重要的证据是需要做鉴定的,如笔迹鉴定。笔迹鉴定除了可以鉴定是谁的笔迹还能鉴定出笔迹的时间。那么如何躲过笔迹鉴定的时间,是否合法,法律对此是怎么规定的。因此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如何躲过笔迹鉴定时间,希望可以解决大家的相应的问题。

  一、如何躲过笔迹鉴定时间

  不可以作假,也不要钻法律的空子,是不合法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第二款规定,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是: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该条第三款还规定:司法工作人员犯该罪的,从重处罚。

  司法工作人员为了徇私枉法、枉法裁判而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的,又触犯徇私枉法罪或枉法裁判罪,属牵连犯罪,对之,应当择重罪即徇私枉法罪或枉法裁判罪从重处罚。

如何躲过笔迹鉴定时间

  二、如何让笔迹鉴定不出时间?

  样本不合法的情况下,就鉴定不出时间,在司法实践中,距今五年内的笔迹形成时间是可以鉴定的。文件书写形成时间的检验则是笔迹鉴定的难题,目前只能有条件地解决部分问题。书写形成时间检验可分为文件的相对形成时间检验和文件的绝对形成时间检验。所谓相对时间检验,是指有比对样本的检验,通过将检材与样本进行比对,来确定检材的形成时间是在样本的先或后。所谓绝对时间检验是直接对检材进行时间检验,确定检材的形成时间,不需要比对样本。目前我国能进行的多是相对时间检验。纸张也非常重要,炭写纸是不能鉴定的,炭写纸就是那种不需要夹复写纸即可在第二页印上字迹的纸,第二页不能鉴定,第一页是可以鉴定的。

  三、笔迹形成时间鉴定内容

  1、一般情况,对外委托文件制成时间鉴定时,应要求送检单位提供比对的样本,若送检单位不能提供样本,目前只有少数鉴定机构用多次测定法能鉴定三个月以内的制成文件;极个别公安部门的鉴定机构能鉴定六个月的以内的制成文件,由于受各种客观因素的影响,送检鉴定的检出率不高。对此,人民法院的司法技术人员应对委托案件的鉴定条件和鉴定机构的资质、能力进行审查,对落款时间和怀疑时间超过六个月的,要求送检单位必须提供比对的样本。

  2、由于检材与样本在纸张、墨水、油墨、保存环境等方面的不同都会对鉴定结果产生决定性影响,鉴定机构自备的样本不可能满足与送检材在纸张的种类及颜色,墨水、油墨的色料及染料的主要成份,保存环境的温度、湿度等方面相同。因此,不能使用鉴定机构的自备样本进行文件制成时间鉴定。

  综上所述,如果所鉴定的笔迹的样本或者笔迹不是原件或者是复制件就不可以鉴定出时间。但当然这种行为也是不可取的,应当通过合法的手段维护自己的利益。此内容仅供参考,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的关于如何躲过笔迹鉴定时间,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或者其他疑问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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