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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鉴定期间会收监吗

2021-07-27 1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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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很多刑事案件中,有不少人都会对自己的精神进行一个鉴定,以确保自己能够逃脱刑事处罚。但是我国有不少的精神鉴定机构,会对当事人的精神进行一个完全且准确的鉴定,就是为了能够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接下来就由找法网小编为您解答有关精神鉴定期间会收监吗的问题。

  一、精神鉴定期间会收监吗

  一般不会收监。精神病人一般是监外执行。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不收监: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经精神病专科医院(按地区指定的司法鉴定医院)司法鉴定确诊的经常发作的各种精神病,属于需要保外就医的严重疾病。

 精神鉴定期间会收监吗 

  二、精神残疾的定义

  精神残疾是指精神病人患病持续一年以上未痊愈,同时导致其对家庭、社会应尽职能出现一定程度的障碍。

  精神残疾可由以下精神病引起:

  (1)精神分裂症;

  (2)情感性、反应性精神障碍;

  (3)脑器质性与躯体疾病所致的精神障碍;

  (4)精神活性物质所致的精神障碍;

  (5)儿童少年期精神障碍;

  (6)其他精神障碍。

  三、与精神鉴定期间会收监吗有关的法律规定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

  第二十九条 司法鉴定机构在鉴定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终止鉴定:

  (一)发现有本通则第十五条第二项至第七项规定情形的;

  (二)鉴定材料发生耗损,委托人不能补充提供的;

  (三)委托人拒不履行司法鉴定委托书规定的义务、被鉴定人拒不配合或者鉴定活动受到严重干扰,致使鉴定无法继续进行的;

  (四)委托人主动撤销鉴定委托,或者委托人、诉讼当事人拒绝支付鉴定费用的;

  (五)因不可抗力致使鉴定无法继续进行的;

  (六)其他需要终止鉴定的情形。

  终止鉴定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书面通知委托人,说明理由并退还鉴定材料。

  第三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根据委托人的要求进行补充鉴定:

  (一)原委托鉴定事项有遗漏的;

  (二)委托人就原委托鉴定事项提供新的鉴定材料的;

  (三)其他需要补充鉴定的情形。

  补充鉴定是原委托鉴定的组成部分,应当由原司法鉴定人进行。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解答的有关精神鉴定期间会收监吗的问题。一般能够收监的都是犯罪嫌疑人,或者已经经过审判的犯罪份子,对于已经收件的人,希望他们能够积极进行改造。如果您对鉴定有任何疑问,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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