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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轻伤标准

2021-03-26 1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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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一般的轻伤由公安部门调解,若双方达成了协议则不用处罚,调解不成可进行罚款或者15天以内的行政拘留。并且轻微伤没有刑事责任,不构成刑事案件,只有民事赔偿责任。下面找法网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司法鉴定轻伤标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司法鉴定轻伤标准

  1、轻微伤不构成刑事案件,没有刑事责任、只有行政责任(治安处罚)和民事赔偿责任。一般轻微伤可以由公安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后不再处罚;若调解不成可处罚款或15天以下行政拘留。

  2、拘留或罚款:

  (1)给予双方治安处罚,应由县级公安局决定,不是你“提出”不提出的问题。

  (2)拘留是五日以上十日以下,如果你是残疾人或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拘留可以是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

  (3)罚款可以是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严重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

  (4)可以既拘留、又罚款,即并罚。

  依据是:《治安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第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第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第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司法鉴定轻伤标准

  二、申请轻伤司法鉴定程序

  1、机关在办理治安、刑事案件中,当事人要求进行伤情鉴定的,办案单位应及时开具法医伤情鉴定委托书,当事人凭委托书到被委托的法医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2、安机关办案单位应告知双方当事人被委托的鉴定机构。

  3、照《刑事诉讼法》第28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对被委托的鉴定机构成员提出四避申请。伤者不在本地治疗,可要求办案单位变更委托鉴定机构,但不得自行要求到某个鉴定机构鉴定。

  4、案单位必须向双方当事人公开鉴定的内容及结论。

  5、次鉴定后,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如对鉴定结论表示异议,有权提出申请,由办案单位委托法定鉴定机构复核或重新鉴定。办案单位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在十日内开具委托书,不得拒绝。

  6、两次鉴定的结论不同,办案单位应按《刑事诉讼法》第120条,给当事人开具委托书到省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鉴定。

  三、司法鉴定费用谁承担

  鉴定费实行”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由当事人直接支付给鉴定机构。司法鉴定费用由败诉方承担,鉴定费由负担举证义务的一方垫付。由法院根据案情,法院判决如果全部败诉当然是全部由败诉方承担。如果有一部分诉求得到支持,各承担一部分。现行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三章诉讼费用交纳标准。

  按照法律规定,鉴定费用应该由委托单位垫付(刑事案件委托单位一般都是办案机关,侦查阶段是公安机关、检察院,诉讼阶段也可是法院),具体费用与委托鉴定项目有关,可咨询鉴定机构。可以查询下《全国人大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司法鉴定轻伤标准”的相关法律知识,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属于自诉案件,自诉案件主要还是鼓励和解,一般不会判刑。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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