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福建厦门打工的两名农民工,成为司法鉴定法律援助的首批受益者。根据厦门市有关部门制定的《关于开展司法鉴定援助工作的意见》,从8月起,司法鉴定援助被纳入法律援助范畴。
按照《意见》规定,今后只要是厦门市两级法院审理的法律援助案件的受援人以及司法救助对象,都可以申请司法鉴定费由政府“埋单”。
刚刚被“免单”的,是在厦门一家装修公司打工的农民工陈某,她躺在床上苦等救命钱已经一年了。在去年的一次台风即将来临时,她被摔伤导致腰部骨折。医院要 求动手术,费用大约为4万元,陈某所在的公司只付了4700元的医疗费。陈某将所在公司起诉到法院。法院受理了,可区区数百元的伤残鉴定费却难坏了陈某一 家,索赔官司一度难以进行下去。不久前,法律援助中心的律师告诉她,鉴定费可以获得援助了,这让她重新看到了希望。
与陈某有类似经历的农民工雷某,日前也在厦门市法律援助中心申请了伤残鉴定费援助,他也是因工伤致残的。
厦门市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说,在法律援助案件中,一些人往往因为支付不起几百元鉴定费,不得不放弃维权之举。现在将司法鉴定费纳入法律援助范畴,可以使那些贫弱者能够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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