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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案标的额是什么意思

2022-05-13 1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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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结案标的额就是指案件审理完成之后法律文书上标注的最终确定的数额,标的就是诉讼的对象,一般案件审理完成之后,需要收取诉讼请求的费用、律师费、案件受理等费用,如果标的物是有价证券的,则需要在当事人起诉时决定证券的实际价格。

结案标的额是什么意思

  一、结案标的额是什么意思

  结案标的额是当一件案件审结以后,最终在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额的数目。标的是民事诉讼中予以审理和判断的的对象,简单来讲就是诉讼的对象。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九十七条规定:诉讼标的物是证券的,按照证券交易规则并根据当事人起诉之日前最后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当日的市场价或者其载明的金额计算诉讼标的金额。

结案标的额是什么意思

  二、诉讼费包括哪些

  主要包括勘验费、鉴定费、公告费、翻译费;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在人民法院决定开庭日期出庭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费;采用诉讼保全措施的申请费和实际支出的费用;执行判决、裁定或者调解协议所实际支出的费用及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其他诉讼费用等等费用。

  三、诉讼费用如何退还

  1、法院审理案件过程中发现涉嫌刑事犯罪并将案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的,当事人交纳的案件受理费予以退还,移送后民事案件需要继续审理的,已交纳的诉讼费不予退还;

  2、中止诉讼、中止执行的案件,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申请费不予退还;

  3、中止诉讼、中止执行的原因消除,恢复诉讼、执行的,不再交纳案件受理费、申请费;

  4、第一审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的,应退还当事人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第二审法院决定将案件发回重审的,应退还上诉人已交纳的第二审案件受理费;

  5、当事人对一审法院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裁定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维持一审法院做出的裁定的,一审法院应当退还当事人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

  6、依法已终结(一方死亡,无其他争议等情形)诉讼的案件,当事人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不予退还。

  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结案标的额是什么意思的相关知识,结案标的额是案件结束后在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额的数目,一般诉讼案件的金额要根据案件确定,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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