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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费项目及购物要在合同中明示

2012-12-19 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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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为了能最大限度地招揽游客,很多旅行社都打起价格战,特别是对于一些自费项目较多的旅游线路,零、负团费操作的现象屡见不鲜,其中又以国内游最为普遍。成都某旅

  据了解,为了能最大限度地招揽游客,很多旅行社都打起价格战,特别是对于一些自费项目较多的旅游线路,零、负团费操作的现象屡见不鲜,其中又以国内游最为普遍。

  成都某旅行社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上海南京、无锡、苏州、杭州华东五市6日游最低的时候报价才1200元,有时连机票钱都不够,该条线路的成本都超过2000元,因此只有从游客自费以及购物中获取利润。”

  该负责人表示,以前这些强制性消费都会在签旅游合同之前口头告知游客,但是不会在合同中明示,因此会损失一批客源,“《条例》要求将购物及自费项目在合同中予以明示,这会抬高国内游线路的价格。”

  “在出境游当中,日韩、澳新以及欧美等热门线路都存在安排自费项目和购物环节的情况,但是东南亚一线的自费项目是最多的。”对于出境游的影响,某旅行社有关负责人表示,“以泰国-新加坡-马来西亚为例,该线路11日游的报价目前约3200元,但是游客在整个旅游过程中需要消费约2000元的自费,其中泰国消费至少1000元,马来西亚600元左右。因此实际该条线路的价格是5000元左右。”据介绍,由于出境游中大部分线路自费项目较少,而且旅行社都推品质团,因此新《条例》对出境游的影响相对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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