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电视台播放病人画面被控侵犯名誉权

2012-12-19 07:48
找法网官方整理
民法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民法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为了追讨拖欠8年之久的旧债,姚女士一气之下将数十张讨债书贴在了债务人王浩(化名)的住宅楼内。为此,王浩以侵犯名誉权为由将姚女士告上了法庭,索赔名誉、精神及家庭破裂

为了追讨拖欠8年之久的旧债,姚女士一气之下将数十张“讨债书”贴在了债务人王浩(化名)的住宅楼内。为此,王浩以侵犯名誉权为由将姚女士告上了法庭,索赔名誉、精神及家庭破裂损失费共计11万元。记者今天获悉,北京丰台区人民法院近日以“讨债书”中未发现有侮辱、诽谤等有损名誉的内容为由,判决驳回了王浩诉讼请求,但同时指出,姚女士在楼道内张贴“讨债书”的讨债方式实不可取。

  王浩与姚女士多年前就认识。王浩称父母病重急需用钱,向姚女士借了3000多元,后来两人就失去了联系,但王浩欠姚女士的钱始终没有还。多方找寻王浩的姚女士一气之下将数十张书面的“讨债书”贴在了王浩居住的住宅楼楼道内。根据“讨债书”上的记载,姚女士筹款三千余元借给王浩,用于给王浩的父母治病,但王浩“忘恩负义”,不仅没有一句感谢之言,反而屡屡更换手机、多次拒绝接听姚女士的电话以赖账。

  据王浩自己说,当这些“讨债书”贴出后,“讨债书”上的内容在同楼居住的熟人亲朋中很快就传开了,惹来周围的人议论纷纷。王浩的妻子因此与王浩发生激烈矛盾,最终导致离婚。而王浩本人作为公司总经理的威风、名誉也一扫而光。王浩本人认为,姚女士张贴“讨债书”的行为不但给他造成了精神及名誉损失,而且导致其离婚,因此,要求姚女士赔偿其名誉及精神损失8万元,并赔偿他家庭破裂损失3万元。

  在审理过程时,姚女士对自己的行为解释说,她之所以要出此下策,是因为王浩不仅不还钱,还为了躲避她屡次更换手机号码,拒接电话,导致她根本没有办法当面向王浩主张债权。而且姚女士也不知道王浩的确切住址,只好在楼道内张贴“讨债书”,以此催促王浩偿还欠款。

民法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60404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民法律师团,我在民法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