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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邻关系 采光受阻可否索赔?

2012-12-19 0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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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造成损害应赔偿有位网友跟我交流,说我就有一张破棉席,你有一辆奔驰车,物权法怎么同等保护我们俩呢?我说,如果我这个

  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造成损害应赔偿

  “有位网友跟我交流,说‘我就有一张破棉席,你有一辆奔驰车,物权法怎么同等保护我们俩呢?’我说,如果我这个奔驰车是合法得来的,就一定要保护,如果你那个破棉席要是偷来的,同样不能保护。

  ———江西民生集团董事长王翔”

  和谐社区环境人人关切,而社区邻里纠分比比皆是。“人是社会关系的总和”,社区相邻关系尤其事关居民切身利益。在阳台护栏上晾晒衣物和拖把,水滴到楼下邻居的阳台里,弄得邻里关系紧张;楼下开设的餐馆油烟熏到楼上住户;一些小区论坛上频频出现了一句根据畅销书改编的话—“谁挡了我家的阳光”……日常生活中,类似这样的邻里关系如何来处理?物权法对上述情形都作出了规定,明确了相邻关系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

  相邻权益受损可索赔

  相邻关系也就是“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因行使所有权或使用权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李曙光说,相邻关系涉及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例如在阳台晾晒衣物、养花、种草、养鸽子宠物、楼上噪音、通风采光都属于相邻关系调整的范围。

  采光权、扰民费、通风权……这些词汇已然发“烫”,随着小区的不断建设和居民维权意识提高,曾经鲜为人知的词汇已经走进百姓生活。物权法对此作出了详细的规定,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不动产权利人不得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弃置固体废物,施放噪声、光、电磁波辐射等有害物质。造成损害的要予以赔偿。

  赔偿数额由双方协商

  此外,物权法还规定了权利人的义务:不动产权利人因建造、修缮建筑物等必须利用相邻土地、建筑物的,该权利人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李曙光教授表示,“必要便利”的前提必须是唯一的。简单地说就是,你要做的事是以我为唯一前提的,没有我给你提供便利,你是做不成事的,而我因此必须提供。例如,李家浇地,水要经过王家的水道,没有其他水道可使用的情况下,王家的水道就成了唯一的必要便利。又比如楼房,一楼住户的下水管就是楼上其他住户下水的必要便利。

  李教授说,提供的便利范围前提是自愿的,如果由此造成损失,受损害一方有权获得赔偿。因此,物权法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赔偿的数额由双方协商,”如协商不成怎么办?李曙光表示,可以请求相关部门调解,或者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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