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掉入13米枯井12小时 农妇向村委会索赔12万

2012-12-19 08:12
找法网官方整理
民法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民法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农妇张女士在经过一处玉米地时,不慎掉入路旁一口直径2米、深13米的枯井中,由于正值夜间,张女士多处骨折,在井里呆了约12小时,因此向枯井所属村委会索赔12万。昨日,北
农妇张女士在经过一处玉米地时,不慎掉入路旁一口直径2米、深13米的枯井中,由于正值夜间,张女士多处骨折,在井里呆了约12小时,因此向枯井所属村委会索赔12万。昨日,北京房山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原告张女士诉称,2009年7月14日晚8点多,原告的老板打电话通知原告帮老板推车。路上,原告经过被告的一处玉米地时,不慎掉在玉米地旁的一口直径为2米、深达13米的井中。掉到井中后,原告身体多处受伤,多处骨折,经鉴定为八级伤残。原告受伤后,被告未给予原告赔偿。故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赔偿原告医药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120133.75元。
庭审中,张女士称,自己是在去给老板推面的的路上,从小路去的,被告所有的枯井没有防护设施、也没有安全提示,导致原告摔伤,故被告应该赔偿自己损失。张女士还提供了新京报上刊登的关于该枯井周边没有警示标志的证明。
被告方委托的代理人则否认该起事故与村委会有任何关系,被告认为当天晚上8点的时候,天还是亮着的。原告应该能看见路面情况。并肯定该井处有警示牌。被告认为原告受伤的责任应该找其老板去。并对井的归属提出质疑,否认和本村有任何关系。
另一方面,双方就枯井离路边的距离也产生了争议,原告说枯井就在路旁,被告则称枯井离路至少有6-7米。
由于该案原告是警察救起的,庭上,法官宣读了一份由韩村河派出所的证明:警员赶到现场时原告在井里,消防队人员正在救助,枯井距离最近的一条土路有一段距离,枯井在耕地里,地原来是玉米地,井四周长满了蒿草。不知原告为何从地里走,派出所只是协助救人,因不是刑案件故未作笔录。双方都认可该份证明。
由于被告方坚决不同意调解,本案将择日宣判。
民法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78970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民法律师团,我在民法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