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叔侄争执地界 小的打残老的

2012-12-19 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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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叔侄本应和睦相处,却因土地界址引发纠纷,侄子将叔叔打伤致残。5月5日,江西省遂川县人民法院对这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进行了宣判,一审判决被告肖全生赔偿原告肖和平
叔侄本应和睦相处,却因土地界址引发纠纷,侄子将叔叔打伤致残。5月5日,江西省遂川县人民法院对这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进行了宣判,一审判决被告肖全生赔偿原告肖和平的医疗费、伤残赔偿金等2.6万元。
原告肖和平与被告肖全生土地相邻,因界址多次发生纠纷。2009年5月29日,双方在肖和平家门口又因地界发生争吵、扭打。在扭打过程中,被告肖全生手持石块击打原告肖和平倒地后离去。后经村民送县医院抢救,医院检查原告肖和平左7—8肋骨骨折。经鉴定,原告肖和平损程度为轻伤甲级,伤残十级。后,为赔偿事宜通过乡、村组织多次调处未果,原告肖和平便起诉要求被告肖全生赔偿医疗费、伤残赔偿金等3.2万元。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原、被告是系叔侄关系,本应和睦相处,却因为一点土地界址的小事发生吵口、打架,被告致伤原告,应负主要责任。原告起诉要求被告给付医疗费、伤残赔偿金等,符合法律规定,予以支持,但被告自身对案件的发生也有一定过错,应承担次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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