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委托代理关系当中,代理人在委托人的授权范围内行使代理权,实施代理行为;委托人的利益依赖于代理人的行为;代理人以委托人的名义实施行为,但其行为的法律后果要由委托人承担。接下来由找法网的小编为您介绍委托代理无效合同情况是什么样的。
一、委托代理无效合同情况是什么样的?
因无效代理订立的无效合同,主要包括以下情况:
1、无权代理人订立的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合同;
2、代理人以被代理的人名义同自己签订的合同;
3、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同自己代理的其他人签订的合同;
4、代理人与对方通谋签订的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合同。
二、委托代理该怎么转托?
委托代理人为被代理人的利益需要转托他人代理的,应当事先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事先没有取得被代理人同意的,应当在事后及时告诉被代理人,如果被代理人不同意,由代理人对自己所转托的人的行为负民事责任,但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被代理人的利益而转托他人代理的除外。
三、代理行为什么时候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代理终止:
1、代理期间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
2、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
3、代理人死亡;
4、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5、作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终止。
《民法总则》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定代理终止:
1、被代理人取得或者恢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3、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死亡;
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便是找法网的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委托代理无效合同情况是什么样的内容。需要注意的是,书面委托代理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间,并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