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朋友是一个民事案件的原告,由于工作忙,委托我作为其代理人参加诉讼。请问,我能否查阅案件材料?
答复:你有权查阅所代理案件的有关材料。诉讼代理人查阅案件有关材料,应当出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并填写查阅案件有关材料阅卷单。查阅案件材料限于案件审判卷和执行卷的正卷,包括起诉书、答辩状、庭审笔录及各种证据材料等。
案件审理终结后,可以查阅案件审判卷的正卷,查阅案件材料可以摘抄或者复印;复印案件材料应交必要的费用;查阅案件的材料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诉讼代理人应当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