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不当得利之债概述

2012-12-19 07:11
找法网官方整理
民法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民法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得到利益而使他人利益受到损害。不当得利是债的发生依据之一,因为不当得利发生之债权债务关系称为不当得利之债。不当得利是社会生活中的一种不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得到利益而使他人利益受到损害。不当得利是债的发生依据之一,因为不当得利发生之债权债务关系称为不当得利之债。

  不当得利是社会生活中的一种不合理,不正常的现象。法律确认不当得利之债的目的,是为了使这种不正常的关系恢复到正常的状态,从而维护社会正常的财产关系,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不当得利之债的标的物,为受损人所失的利益,亦即得利人所得到的利益。原则上得利人应将其所得的原物返还受损人。若得利人就该项利益另有所得(如孳息),亦应一并返还。原物不能返还的,应偿还原物价额。返还的范围,一般各国民法以得利人是否恶意而加以区别。善意得利人仅句现存利益负返还义务,利益不存在者,免于返还。恶意得利人则不论利益是否存在,均须返还,如有其他损害,还应负赔偿责任。我国《民法通则》第92条对此未加区别,但学理上认为应采上述区别。

  不当得利和侵权行为,虽然都有损害他人利益,同为债之发生原因,但二者是有区别的。侵权新给是侵害人以自己不法行为损害了他人利益,而不当得利人却不是以自己的不法行为损害他人利益而使自己获利的。侵权行为中受害人的利益受损一般是侵害人实施侵害行为的结果,不当得利的受损人利益的受损却往往是因为自己或第三人的误解或过错造成的,也可能是因自然事件造成的。

  不当得利之债具有以下特点:第一,它由一方当事人取得不当利益的事实而引起。第二,不当得利之债为法定之债,直接基于法律规定而发生。不当得利属于一种事实,而非法律行为,故不以当事人的意思为依据。有不当得利的事实发生时,受损人可直接依据法律的规定向不当得利人主张债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得利。

民法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44356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民法律师团,我在民法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