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留置权的概念和特征

2014-10-11 14:30
找法网官方整理
担保法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担保法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根据《民法通则》第89条第4项和《担保法》第82条的规定,所谓留置权,是指根据法律的规定,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留置该财产...

  根据《民法通则》第89条第4项和《担保法》第82条的规定,所谓留置权,是指根据法律的规定,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享有留置权的债权人是留置权人,留置权人留置的财产是留置物。

  留置权具有以下几个特征:

  1.留置权是法定担保物权

  2.留置权可以产生双重效力。

  3.留置权具有从属性。

  4.留置权具有不可分性。

担保法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64889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担保法律师团,我在担保法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