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做买卖不签订合同 律师助其追回货款

2014-12-23 14:2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律师法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律师法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案情回放】:小张系建筑装修板材的经营者,在商业街有自己的店铺,老刘是至诚工程装修有限公司的采购员。小张自2008年就开始向至诚公司长期供应装修板材,但两家一直没有签订买卖合同,而且每次都是由员工...

  【案情回放】:小张系建筑装修板材的经营者,在商业街有自己的店铺,老刘是至诚工程装修有限公司的采购员。小张自2008年就开始向至诚公司长期供应装修板材,但两家一直没有签订买卖合同,而且每次都是由员工收货,没有公司的公章,结账日期也不固定。合作初期,至诚公司会根据小张催要货款的情况,定期支付一部分货款。但在2011年2月开始,每次小张催要货款,至诚公司都以各种理由推脱付款时间,到最后,竟然明确表示,不同意支付货款。至诚公司不同意支付货款后,小张才意识到自己既没有买卖合同,也没有至诚公司盖章的收货凭证,为了避免自己的货款无故损失,小张聘请了律师,在律师的指导下,小张收集了各种证据后,然后一纸诉状将至诚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其支付货款。经法院审理认为:原被告双方系买卖合同关系,原告向被告给付了货物,被告依法应向原告给付货款。

  【案件评析】:天津泽慧律师事务所律师荣辉、赵欣媛认为:从这起案件中可以引申出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的法律风险的防控。大多数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更重视成本和利益的衡量,往往忽视在合同洽谈、签订、履行中存在的经营风险。如债权凭证不规范、经营市场交易规则不规范等原因,都有可能造成经营者实现债权困难。

  如何从合同洽谈、签约、履约过程中避免这些风险,两位律师总结出如下几点需要注意的问题:

  1、选择可以信赖的交易对象。在交易的整个过程中,交易对象的识别对整个交易风险的防控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主要可以通过对交易对象主体资格、经营范围、注册资本金等方面,如果是需要特许经营的,是否具备特种行业经营许可、商标专用权或专利所有权等资质。

  在交易过程中,洽谈业务的人可能不是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如果是公司派来洽谈业务的人,他的权限可能仅仅是接洽和介绍情况,不具有签约或决定重大事宜的权利。那么对于代理人及代理权限的识别也很重要。

  2、务必在交易过程中签订书面合同。在交易的整个过程中,形成书面合同的目的,就是要将已经谈妥的条款记录下来,这些条款都是经过了邀约和承诺过程后的产物。每一个条款都是对彼此承诺的固定化。同时,书面合同也是在履约过程中,对履行行为指导性的约束或约定。

  3、合同履约中的风险控制。在交易的整个过程中,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最容易产生风险的阶段,所以在履约中做好风险防控就尤为重要。对此,笔者认为应注意以下几点:第一,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严格把握好合同约定中的每一个细节;第二,合同变更或违约时,及时进行证据的固化;第三,有效判断违约状态,及时解除合同,避免诉争。

律师法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69822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律师法律师团,我在律师法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