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对工伤认定结果不服,应该怎么办?

2016-07-22 14:35
找法网官方整理
劳动争议法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劳动争议法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在认定工伤以后会出现很多人不服的情况,在这种时候当事人应该学会如何维护自己的利益,让自己获得更大的权益。那么对工伤认定结果不服的救济方式有哪些呢?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适用条件又是什么呢?

  行政复议

  申请人

  (1)用人单位;

  (2)受伤职工或直系亲属;

  (3)工会组织。

  被申请人

  作出工伤认定的劳动行政部门。

  行政复议机关

  (1)作出工伤认定的劳动行政部门的上一级劳动行政部门;

  (2)作出工伤认定的劳动行政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

  申请复议期限

  (1)不予受理:收到不予受理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

  (2)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收到工伤认定结论之日起60日内。

  复议申请提交的材料

  (1)复议申请书;

  (2)工伤认定机构做出的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的决定书或工伤认定决定书;

  (3)申请工伤认定时提交的相关材料。

  行政复议的受理

  应在接收材料之日起5日内受理。

  行政复议的审理与决定

  应在受理之日起60日内做审查并决定。

  行政诉讼

  受理的情况

  (1) 对劳动部门的不予受理或工伤认结论不服;

  (2)对行政复议不服。

  起诉期限

  (1)直接起诉,为收到不予受理决定书或工伤认定结论之日起3个月内;

  (2)经复议的,为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15日内。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

  第五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

  (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劳动争议法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77538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劳动争议法律师团,我在劳动争议法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