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法律法规规定的十一类特殊类型的广告

2016-10-31 16:4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广告法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广告法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按照目前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有十一类的特殊类型的广告需要广告公司特别注意。nm,法律法规规定的十一类特殊类型的广告有哪些呢?下文为您详细介绍。

  广告所宣传的商品或服务,是随着经济的发展而变化的。最初的广告,主要宣传食品、化妆品、香烟、药品等,随着经济的发展,现在宣传房地产、汽车、电脑、网站等等的开始多起来,相关的法律也逐步完善起来。按照目前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有十一类的特殊类型的广告需要广告公司特别注意。

  每一个广告从业人员都应该熟记相关的法律规定,至少在签约之前要知道审查哪些资料,广告内容要注意的问题等等。建议大家仔细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为方便大家学习、查找相应法律规定,笔者制作了一个表格,供广告公司和律师同行参考:

 

  

  

 

  

  

 

  

  

 

  

  

 

  

  

 

  

  

 

  

  

 

  

  

 

  

  

 

  

  

 

  

  

 

  

  

                       
广告类型 需查验的文件 审查的内容(广告法之外)
食品 《食品广告审批表》、《食品广告证明》 详见《食品广告管理办法》
化妆品 《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等 详见《化妆品广告管理办法
烟草 经省级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 详见《烟草广告管理暂行办法》
酒广告 食品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证明 详见《酒类广告管理办法》
医疗机构的广告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疗广告证明》 详见工商广字[2003]第7号
医疗器械广告 《医疗器械广告审查表》 详见《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办法》
药品广告 处方药异地发布药品广告兽药、农药广告批准文件、异地发布广告备案 详见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等
房地产广告 查验七种文件 详见《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
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广告 《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广告审批表》 详见工商广字〔1999〕第188号
因私出入境中介活动广告 经省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因私出入境活动广告审批表》 详见工商广字〔2001〕第236号
禁止发布庄园、果园“招商”广告及其他   1998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文
广告法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01311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广告法律师团,我在广告法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大家都在问
特殊侵权行为的种类
一、 国家机关职务侵权。   国家机关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犯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二、 产品责任。   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的,产品制造者、销售者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运输者、仓储者对此负有责任的,产品制造者,销售者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三、 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   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输工具等对周围环境有高度危险的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果能够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民事责任。高度危险作业的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是无过错责任。      四、 污染环境致人损害。   违反国家保护环境防止污染的规定,污染环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污染环境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是一种无过错责任,只要有超标污染环境的事实发生,无论主观上有无过错,都应对受害人承担民事责任。   五、 地面施工致人损害。   在公共场所、道旁或通道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六、 建筑物致人损害。   建筑物或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它的所有人或管理人应承担民事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建筑物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是一种推定过错责任。   七、 饲养动物致人损害。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应承担民事责任;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动物的饲养人或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第三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责任是一种无过错责任。      八、 被监护人致人损害。   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尽了监护职责的,可以适当减轻他的民事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的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适当赔偿,但单位担任监护人的除外。   夫妻离婚后,未成年子女侵害他人权益的,同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应承担民事责任;如果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确有困难的,可以责令未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共同承担民事责任。   被监护人造成他人损害,但监护人不明确的,由顺序在前的有监护能力的人承担民事责任。在幼儿园、学校生活、学习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在精神病院治疗的精神病人,受到伤害或给他人造成损害,单位有过错的,可以责令这些单位适当给予赔偿。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网 在线
7x24小时在线 平均5分钟响应
继续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