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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变广告就得归广告法管

2014-10-10 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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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专家荐证就必须全面、及时披露:科研与所荐证商品之间的利益关系,有没有接受企业、行业协会的赞助。9月12日,一则方便面比包子营养更均衡的新闻震撼了舆论场。国内的多家媒体在官方微博上转发这则新闻:...

  “专家荐证”就必须全面、及时披露:科研与所荐证商品之间的利益关系,有没有接受企业、行业协会的赞助。

  9月12日,一则“方便面比包子营养更均衡”的新闻震撼了舆论场。国内的多家媒体在官方微博上转发这则新闻:天津科技大学研究发现,方便面相当接近世卫组织推荐的膳食能量构成:总热量的50%~65%源于碳水化合物、20%~30%来自脂肪、11%~15%来自蛋白质,比包子更为均衡,性价比高于汉堡、速冻水饺。

  一时间,小伙伴们都震惊了。方便面逆袭包子、水饺,从招牌垃圾食品,华丽转身为“相当接近世卫组织标准”的健康食品,小伙伴奔走相告。

  事实果然如此吗?其实,这是一则中新网9月12日发的新闻,称:天津科技大学营养专家团队在第十四届中国方便食品大会中带来了一份最新研究报告《方便主食营养比较研究》。

  也就是说,这个“研究”其实是在方便面的行业大会上发表的,其公信力究竟如何?这项“研究”是否得到方便面行业协会、企业的资助?这是科学研究,还是利益代言?天津科技大学并没有充分披露这个“研究”背后的利益关系。

  众所周知,目前《广告法》正在修订中,修订草案严格规范了包括明星代言在内“荐证”活动,而规范“荐证”主要是借鉴了美国《广告荐证指南》的机制。按《广告荐证指南》的规定:“专家荐证”,一是信息必须真实,二是必须全面、及时披露科研与所荐证商品之间的利益关系,有没有接受企业、行业协会的赞助,赞助是否会影响研究的客观、中立性,如果不披露就属于欺诈。

  显然,中国在将“科研”纳入《广告法》调整方面存在一定滞后,导致“科研变广告”的闹剧一而再地发生。

  大家可能还记得去年11月的“黑肺”事件,有“新闻”称: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的宋伟民教授研究发现,雾霾能使鲜红色的肺6天就变黑,还配发一黑一红两张大鼠肺脏的照片,触目惊心。在那个雾霾天气频发的深秋时节里,这种“研究成果”引爆了民间恐慌。后来,宋伟民教授澄清称:他的研究被误读,实验中的做法相当于把PM2.5溶液直接喷涂在大鼠肺部,不是吸入的。

  事实究竟是怎么样的呢?原来广东某生产枇杷膏(露)的药企,与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合作”,宋教授通过前述“往肺里灌脏水”的实验,证明该企业生产枇杷膏(露)“对PM2.5引起的呼吸道炎症有明显减轻的作用”。之后,宋教授的“黑肺”试验乃至复旦大学的名头,都被该企业反复利用于“恐怖营销”。如果不是效果太恐怖,引发社会恐慌、媒体关注,宋教授会主动澄清“黑肺”是用脏水灌出来的吗?

  今年6月舆论界还有过一次“空调散热片比马桶脏60倍”的事件,小伙伴们又恐慌了。还是这位宋教授的“研究”,按他的入户检测,“空调散热片的细菌含量是马桶的60余倍,而空调散热片霉菌的总数是马桶的近30倍”。其实,这个“研究”是在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室内环境与健康分会联合上海某空调消毒剂企业,在广州搞的现场活动中发布的。

  稍有社会阅历的人,不会不明白这种活动的性质。而且这种用马桶做对比的实验,有违基本的科学精神:马桶的卫生程度千差万别,并不适合做科学试验的参照物;拿马桶说事,无非煽动公众的厌恶情绪,打着科学的旗号搞“恐怖营销”。

  让商业的归商业,科研的归科研。个别学者不能拿了企业的赞助,却不告诉消费者,还顶着科研的中立帽子,跟商家一起搞“恐怖营销”。如果“科研”成了广告,就得归《广告法》管,全面披露“科研”与所荐证商品的利益关系,就是必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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