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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贸易方式有哪些分类

2021-04-17 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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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全球化的程度都有在不断地加深,放在以前较为困难的国家贸易,现在已经成为了日常的交流。今繁荣的国家贸易的形式也是越来越多,种类也越来越丰富。那么出口贸易方式有哪些分类呢?下面找法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为大家答疑解惑。

  一、出口贸易方式有哪些分类

  国际贸易按照划分条件有12种分类:

  1、按货物移动方向:进口贸易、出口贸易、过境贸易;

  2、按统计标准:总贸易、专门贸易;

  3、按商品形态:有形贸易、无形贸易;

  4、按有无第三者参加:直接贸易、间接贸易、转口贸易;

  5、按参加国的多少:双边贸易、多边贸易;

  6、按清偿工具:现汇贸易、记帐贸易、易货贸易;

  7、按货物运输方式:陆路贸易、海路贸易、空运贸易、邮购贸易;

  8、按经济发展水平:水平贸易、垂直贸易;

  9、按地区:南南贸易、南北贸易、北北贸易;

  10、按区域经济一体化格局:区域内贸易、区域外贸易;

  11、按内容:货物贸易、劳务贸易、技术贸易、金融贸易、旅游贸易、运输贸易、文化贸易;

  12、按交易性质:一般贸易、加工贸易;

  二、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方式有哪些

  贸易融资的方式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1、授信开证:是指银行为客户在授信额度内减免保证金对外开立信用证。

  2、进口押汇:是指开证行在收到信用证项下全套相符单据时,向开证申请人提供的,用以支付该信用证款项的短期资金融通。进口押汇通常是与信托收据配套操作的。

  也就是说,开证行凭开证申请人签发给银行的信托收据释放信用证项下单据给申请人,申请人在未付款的情况下先行办理提货、报关、存仓、保险和销售,并以货物销售后回笼的资金支付银行为其垫付的信用证金额和相关利息。开证行与开证申请人由于信托收据形成信托关系,银行保留单证项下货物销售收入的受益权,开证申请人拥有单证法律上的所有权,能够处分单证项下的货物。

  3、提货担保:是指在信用证结算的进口贸易中,当货物先于货运单据到达目的地时,开证行应进口商的申请,为其向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出具的承担由于先行放货引起的赔偿责任的保证性文件。

  4、出口押汇业务:是指信用证的受益人在货物装运后,将全套货运单据质押给所在地银行,该行扣除利息及有关费用后,将货款预先支付给受益人,而后向开证行索偿以收回货款的一种贸易融资业务。

  5、打包放款:是指出口商收到进口商所在地银行开立的未议付的有效信用证后,以信用证正本向银行申请,从而取得信用证项下出口商品生产、采购、装运所需的短期人民币周转资金融通。

  6、外汇票据贴现:是银行为外汇票据持票人办理的票据融资行为,银行在外汇票据到期前,从票面金额中扣除贴现利息后,将余额支付给外汇票据持票人。

  7、国际保理融资业务:是指在国际贸易中承兑交单(D/A)、赊销方式(O/A)下,银行(或出口保理商)通过代理行(或进口保理商)以有条件放弃追索权的方式对出口商的应收帐款进行核准和购买,从而使出口商获得出口后收回货款的保证。

  8、福费廷:也称票据包买或票据买断,是指银行(或包买人)对国际贸易延期付款方式中出口商持有的远期承兑汇票或本票进行无追索权的贴现(即买断)。

  9、出口买方信贷:是向国外借款人发放的中长期信贷,用于进口商支付中国出口商货款,促进中国货物和技术服务的出口。贷款对象为中国工商银行认可的从中国进口商品的进口方银行,在特殊情况下也可以是进口商,贷款支持的出口设备应以我国制造的设备为主。

  三、出口贸易合同条款有什么

  (一)标的物条款(也称商品条款)

  标的物条款主要包括:商品名称、规格、质量、性能、质量、包装等。对有些商品还要商品的生产国别、制造厂商加以规定。

  (二)价格条款

  合同中规定的标的物单位和总价的各条文,属于价格条款。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总是以"贸易术语"为基础和一个特定数额的货币单位来表示商品单位的。如"铝锭FOB安特卫普港每吨640英镑"单价乘以交易商品的数量,即为总价。价格条款一般应包括价格的计量单位,单位价格金额、计价货币、交货地点的贸易术语。

  (三)保留所有权条款

  卖方在收到用现金支付的货款以前,保留货物的合法所有权;如果买方对卖方的货物作出处分,则买方仍是作为卖代理人或受信托人持有此项收益,卖方有权获得此项收益。

  (四)装运和保险条款

  主要规定装运时间、装运港与目的港以及装运通知事项。这一条款主要是规定由谁负责投保和支付保险费用、投保险别、保险金额等。此条款规定与所采用的贸易术语有着直接的联系。

  (五)支付条款

  支付条款是指合同中有关买方支付货款的各个条款。包括:支付工具、货币的种类、支付时间、支付的方式,以及卖方为取得货款应提供的单证等各项规定。在国际货物销售合同中,一般采用跟单信用证的付款方式,但也有些情况下采用托收方法。

  (六)商检条款

  是指合同中有关商品检验的条文,通常规定:检验权、检验机构、检验证书、检验时间、地点、检验的方法、检验标准等内容。

  (七)负责条款

  1、规定构成不可抗力的条件(哪些条件属不可抗力);

  2、说明因不可抗力,当事人不能按合同规定履行义务,不应承担责任;

  3、规定发生不可抗力的事项时,当事人应如何处置(力争减少损失)。

  (八)法律适用条款以上条款

  是双方当事人为一笔买卖交易而明确记载于合同中的权利、义务条款,但这些约定不可能涉及合同权利、义务关系的各个方面,通常在合同中规定该合同适用的法律,如"本合同适用于××国法律"。

  (九)索赔与争议的解决

  1、索赔的手续;

  2、提出索赔的期限;

  3、提出索赔所需单证;

  4、索赔的方式。

  如索赔遭到拒绝,在当事人之间就会发生争议。在国际贸易中,双方当事人一般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选择用仲裁的方式解决争议。因此,合同条款应明确约定是到××仲裁机构仲裁?还是到××法院诉讼。二者选择其一。当事人还可根据实际情况,约定将争议提交国际法院解决。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出口贸易方式有哪些分类的全部内容。国际贸易根据按货物移动方向、按统计标准、按商品形态、按有无第三者参加、按参加国的多少、按清偿工具、按货物运输方式、按经济发展水平、按地区、按区域经济一体化格局、按内容、按交易性质分为12类。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找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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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分类有哪些呢?按什么标准分类的?
商标有很多分类,根据不同的角度和标准,商标可以分为不同的种类。 (一)、按照商标的组成进行分别 1、文字商标:由相对规范的数字、字母和文字组成,具有显著性的特征。例如由单纯的数字组成的“96446”,单纯由字母组成的“DELL”,单纯由文字组成的“搜狐”形成的商标等。 2、图形商标:由平面或立体图构成商标。如德国奔驰汽车的外环内Y图形标,由壳牌国际石油有限公司的贝壳图形商标等。 3、组合商标:由数字、字母、文字、图形及颜色组合形成。如Windows98,国家电网公司的由圆形电网图标和中英文组成的商标等。 (二)、按照商标的用途进行分类 1、商品商标:用在特定商品上标明商品来源的标志。如“雅戈尔”(西服),Adidas(足球),青岛牌(啤酒)等。 2、服务商标:用于向社会提供的服务项目上,用以区分服务的提供者提供的服务的标志。如中国石化标识、全球通标识、沸腾鱼香餐饮标识等。 3、商业商标:由出售商品的商业企业贴在所售商品上的标识,如家乐福,美廉美超市在一些商品的所贴的标识等。 4、证明商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上,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它特定品质的标志。如长城电工认证标志,羊毛织品标志等。 (三)、按照商标的特殊性进行分类 1、驰名商标:在中国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如联想、同仁堂等 2、联合商标:同一个商标所有人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和服务中注册两个或两个以上近似的商标。如“全聚德”食品集团同时注册了“全聚德”、“全德聚”“聚全德”“聚德全”“德全聚”“德聚全”等商标,构成联合商标。如果北京电力公司要注册“北电”、“京电”、“北供”、“京供”商标,那就属于联合商标。 3、防御商标:商标所有人将已为公众知晓的商标,在该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和服务类别之外的其他类别上注册相同的商标,以防止其它经营者恶意注册使用。如海尔集团就在所有的商品类别上都注册了“海尔”商标。国家电网公司在所有类别上都进行了注册,并不是准备都使用的,所以圆球商标也是一种防御商标。 4、地理标志:某商品由于受某地区独特自然因素或人文因素的影响,会有特定的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而用以标示某商品来源于该地区的特定标志就是地理标志。如“兰州百合”、“库尔勒香梨”、“信阳毛尖”等。 5、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它组织名义注册,提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商标法》和《商标实施条例》规定,集体商标注册申请人的主体应当是某一组织,可以是工业或者商业的团体,也可以是协会、行会或者其它组织,而不能是某个单一的企业法人或者自然人。从这个规定来看,国家电网公司的圆球标志尽管已经授权给其所有下属公司企业使用,但是它并不是集体商标。 (四)、按照是否进行商标注册进行分类 1、注册商标:向国家商标主管机关申请注册并获得核准使用的商标。 2、非注册商标:使用者没有向国家商标管理机关申请注册,自行在商品上使用的商品标记。 按照我国商标法及其它工商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只有注册的商标受法律的保护。非注册商标使用人使用商标不违反我国商标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侵犯注册商标人的合法权益。 http://china.findlaw.cn/chanquan/shangbiaofa/shangbiaofenlei/1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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