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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对探视权的相关规定

2021-04-01 2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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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夫妻离婚之后需要对孩子的抚养权进行分割,孩子的抚养权给一方,而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则需要支付孩子的扶养费,但同时享有定期探视孩子的权利,那么,法律对探视权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呢?下面跟着找法网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法律对探视权的相关规定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法律对探视权的相关规定

  二、探视权起诉书

  起诉状

  原告:XXX

  被告:XXX

  案由:探望权纠纷

  诉讼请求:

  依法判令被告协助原告行使探望权,并规定探望的时间、地点、方式。 具体方案为:

  1、每周探望孩子一次,每周六上午十点原告至被告处接孩子 回原告处,每周日上午十点送回被告处;

  2、每两年和孩子一起过一个中秋节、春节,陪同期限以国家法定放假期限为准;

  3、每年暑假与原告连续共同生活 三十天,每年寒假与原告连续共同生活十天;

  4、每年国庆节由原告连续共同 生活三天。

  事实与理由:

  XXXX年XX月XX日,原告与被告经协议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双方约定:婚生女XX抚养权归被告XXX,原告有探视权,且只需提前一到两天告知即可探视。双方离婚后,被告XX(未按协议约定履行协助原告行使探视权的义务,剥夺了 原告与女儿相处及女儿享有母爱的权利,损害了亲权,对女儿身心的健康成长 极为不利。虽然原告与被告离婚,但是原告希望并请求可以有更多的时间与女儿相处,给予孩子应有的母爱关怀与教育,使孩子能够健康快乐的成长。为此,原告根据《婚姻法》和《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贵院判如所请。

  此致

  XX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XX年XX月XX日

  法律咨询:

  网友提问:

  探视权强制执行不成功怎么办?

  律师回答:

  探视权强制执行不成功只能依据诉讼法对拒不履行判决的监护人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实行罚款、拘留等措施。对于拒不配合权力人行使探望权的监护人,法院只能要求监护人予以配合,比如送到指定地点由另一方探望。如果监护人拒不配合,法院也不能以强行把孩子送到某地等方式来执行。

  以上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法律对探视权的相关规定的相关内容,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需要按时支付孩子的扶养费,也可以定期探视孩子,但具体的探视时间、探视方式可以双方相互协商,如果孩子年龄比较大的,还可以适当询问孩子的意见,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欢迎咨询找法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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